2009年元旦、春節將至,國家工商總局日前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工商機關在深入貫徹落實全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會議精神,強化節日市場監管工作的同時,特別加強對煙花爆竹市場的監管,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確保“兩節”市場安定有序,積極營造歡樂、祥和、安全的節日市場氛圍。
通知要求各地工商機關嚴格煙花爆竹市場準入,進一步規範市場經營主體行為,依法查處超範圍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堅決取締無照經營。要認真組織開展煙花爆竹市場專項檢查,各省級工商機關要迅速部署開展一次煙花爆竹市場專項檢查工作,重點查處下列行為:無照或超範圍經營;銷售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煙花爆竹;銷售包裝標誌不全的煙花爆竹;銷售國家明令淘汰並停止銷售的煙花爆竹;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假冒或倣冒他人註冊商標;擅自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引人誤以為是他人的産品;偽造、塗改、出租、出借、出賣、轉讓營業執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