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湖海是否清澈不僅是環境保護成就的反映,更是衡量一個國家的經濟實力、社會發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標誌。雲南大理有一句話:“洱海清,大理興。”推而廣之,當江河湖海恢復清澈之時,也就是中國經濟社會實現科學發展之日。
自去年以來,為了實現江河湖海變清目標,環境保護部部長周生賢提出要大力實施“讓江河湖海休養生息”重要措施,恢復河流健康,重新建立流域系統平衡和良性循環。一年來,讓江河湖海休養生息已成為共識,並化為一項項有效措施與具體行動。
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取得進展
多年來,我國在取得經濟建設方面巨大成就的同時,一些江河湖泊已不堪重負,一系列水環境安全事件的發生,給人們敲響了警鐘,給河流減負已經刻不容緩。
2007年5月10日,周生賢在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會議上,明確提出讓松花江休養生息的政策。同年7月3日,國家環保總局針對全國嚴峻的水污染形勢,對長江、黃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部分水污染嚴重、環境違法問題突出的6市兩縣5個工業園區實行“流域限批”;對流域內32家重污染企業及6家污水處理廠實行“掛牌督辦”,並要求儘快建立跨流域、跨部門的流域污染防治機制和新環境經濟政策體系。
2007年7月12日,國家環保總局在安徽省合肥市召開全國湖泊污染防治工作會議。周生賢再次指出:繼對松花江做出休養生息部署之後,要實行更高水平、更加嚴格的環保標準,讓不堪重負的江河湖海休養生息,努力推進流域經濟社會與環境協調發展。
一年多來,各地採取有力措施防治水污染,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取得進展。原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現國務院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王玉慶説,從全國地表水環境質量來看,大江大河水環境質量總體上呈穩定狀態,Ⅰ—Ⅲ類水質比例變化不大。長江水系總體水質屬於輕度污染,幹流水質良好;黃河總體上屬於中度污染;珠江水系總體水質良好;松花江水系屬於中度污染,總體呈波動變化趨勢;2001—2007年,淮河流域總體水質由重度污染變為中度污染,水質有所好轉,劣Ⅴ類水質比例從51%下降到21.6%,即使是劣Ⅴ類水質,其污染濃度也大大降低。
據中國環境科學院湖泊污染控制重點實驗室王聖瑞博士介紹,自“讓江河湖海休養生息”重要舉措實施以來,淮河、海河、遼河、松花江、三峽庫區及上遊、黃河中上遊、滇池、巢湖及太湖流域先後制定了治理規劃和科學目標。如松花江確定了3個科學目標:到2008年,鞏固松花江治污成果,保持水質基本穩定;到2010年,松花江水質得到明顯改善,達到水環境功能區要求;長期目標是恢復松花江流域山清水秀的自然面貌,維護流域生態系統良性循環,確保全流域江河安瀾。
洱海以“洱海清、大理興”為理念,近年來累計投入15.1億元,實施了洱海綜合治理保護“六大工程”,使洱海生態環境得到改善。2004年至今,洱海水質連續5年穩定保持在Ⅲ類,被環境保護部推廣為“洱海保護模式”。
據了解,為了“讓江河湖海休養生息”,全國目前已完成投資510億元。
非點源污染重壓江河,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低
在經濟快步增長的情況下,我國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總量得到初步控制,水污染加劇的趨勢基本得到控制,部分地區水環境質量有所改善。但是,我國流域水污染防治還存在突出問題。
“有些地方‘讓江河湖海休養生息’的規劃不盡如人意。”中國環境科學院湖泊污染控制重點實驗室研究員葉春博士説,“目前全國許多沿海、沿湖城市都在建湖濱新區、海濱新區,新區的建設使江河湖泊某些特殊功能減退。”他指出,任何一個江河湖泊都不是由單一水系組成,在江河湖泊畔建起密集的“新區”,林立的高樓勢必會切斷來水之路。更為嚴重的是目前我國部分江河湖泊流域農業發達,大規模的畜禽、水産養殖企業多,大量農藥、化肥不合理使用,畜禽和水産養殖等非點源污染進一步增加了水體負荷。
中國環科院水環境研究所所長鄭丙輝説,近年來,個別地區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産業仍呈快速增長的趨勢,用水量和污水排放量居高不下,水資源綜合利用率和中水回用率都很低。造紙、化工等行業污染嚴重,部分企業設備陳舊,工藝落後,污染治理欠賬多,廢水治理設施不完善,難以實現穩定達標排放。
同時,我國還存在部分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低、雨污分流管網建設滯後、脫氮除磷技術落後、污水處理收費不到位等現象。
調整産業結構,淘汰落後産能
針對上述問題,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目前,淮河、海河、遼河、松花江、三峽庫區及上遊、黃河中上遊、滇池、巢湖及太湖流域都先後制定了治理規劃和科學目標,如黑龍江省在《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中明確規定:凡是向松花江水體排放汞、鎘、六價鉻等重金屬和難降解有機污染物的項目,一律停批。“十二五”期間,要加大重點工業污染源治理力度、淘汰落後生産能力、停止審批所有從松花江流域向外流域的調水工程等。
黑龍江省先後淘汰或關閉造紙、焦化、鋼鐵等生産企業116家,停産治理173家,限期治理352家、限期整改215家,對134家企業予以罰款。黑龍江省還計劃在2008年年底前,堅決淘汰年産3.4萬噸以下草漿生産裝置、年産1.7萬噸以下化學制漿生産線、排放不達標的年産1萬噸以下以廢紙為原料的紙廠,堅決淘汰高溫蒸煮糊化工藝、低濃度發酵工藝等酒精的落後生産工藝裝置,堅決淘汰年産3萬噸以下味精生産企業。
江蘇省是長江流經之地,太湖在其腹地,巢湖也與其有著千絲萬縷聯絡。江蘇省明確規定,2008年底前,完成全省化工生産業專項整治工作;淘汰城鎮居民集中居住區附近産生刺激性廢氣的生産工藝或生産線;淘汰沿江地區、太湖流域地區醫藥中間體、農藥中間體、染料中間體等污染嚴重、不能穩定達標的生産項目。
太湖流域也將加大城鎮生活污染治理力度。計劃到2010年新建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174座,新增污水處理能力每日370.1萬噸,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90%,實現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全覆蓋。對武進港、直湖港、太滆運河等主要入湖河道和太湖湖西、望虞河西岸、京杭運河沿線等重點區域實施水環境整治。統籌規劃建設新孟河、新溝河、走馬塘等流域調水引流工程,形成新的調水通道,建立正常的調水引流機制。積極開展疏浚清淤和生態修復,在太湖一級保護區有計劃、有步驟地實施退耕、退漁、退養,還林、還湖、還濕地,建設生態隔離帶。建立藍藻水華監測預警機制。到“十一五”期末,太湖地區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26.38萬噸,氨氮排放量控制在2.08萬噸,總氮排放量控制在2.78萬噸,總磷排放量控制在0.59萬噸,有效控制太湖湖體富營養化程度,實現水質明顯改善。
淮河流域和南水北調東線江蘇段將加大奎河、新沂河等重點水域的環境綜合整治,編制洪澤湖、駱馬湖水污染防治規劃,全面完成工業點源治理、城鎮污水處理、截污導流等重點治污工程。確保到2010年,淮河流域主要水污染物化學需氧量和氨氮入河量在2005年的基礎上分別削減21.4%和18.8%。
長江流域將開展南京金川河、十里長溝、揚州泗源溝和鎮江運糧河等入江主要支流的綜合整治,嚴格控制排入長江的有機毒物總量。在沿江各類開發區與城鎮間設立生態防護隔離區或生態廊道,在臨江地帶留出足夠空間建設防護林等生態緩衝區,形成大江生態風光帶。到2010年,長江幹流水質繼續保持地表水Ⅱ類水質標準,主要入江河流水質達到水環境功能區劃要求,岸邊污染帶發展趨勢得到全面控制。
加強預測分析,推進考核制度
針對全國“讓江河湖泊休養生息”戰略的實施情況,環境保護部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今年將在全國範圍內,對淮河、遼河等一些重要江河湖泊加強污染預測分析,變被動應付為提前防範。深入推進流域規劃環評,以流域水環境容量為基礎,統籌兼顧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和干支流發展,依照《清潔生産促進法》的規定,監督“雙超”、“雙有”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産審核。圍繞電鍍、造紙、石化、化工、制藥、食品、釀造、印染等重污染行業和重點流域,加快推進強制性清潔生産審核。加強與各地、各部門的協調配合,綜合經濟、社會發展形勢和環境質量現狀,加強水質水情會商,定期對重點流域的污染趨勢做出預測分析,提前做出應對預案,積極防範。
同時,提前籌劃“十二五”規劃,“十二五”規劃將與中國環境宏觀戰略研究、污染源普查和水專項成果以及環境經濟政策新進展緊密銜接,注重構建目標與指標體系,重點突出流域特色,充分體現“一湖一策”和“一河一策”。為增強可操作性,確保治污項目和資金落到實處。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分清中央、地方事權,突出地方政府治污主體的責任,建立規劃的跟蹤調度和中期評估制度,推動規劃又好又快地實施。
在此基礎上,環境保護部將持續推進責任考核,建立科學完善的考核體系。為將地方政府實施規劃的責任落實到實處,環境保護部擬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執行情況評估暫行辦法》,從2009年起每年上半年組織對上一年度規劃執行情況進行評估,以水質和項目進展為主對地方政府實施考核。重點流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環保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制訂規劃年度計劃,實事求是地分解任務和目標,由相關地方政府印發實施。各級地方政府每年年初也要對下一級政府上一年度治污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評定,建立起逐級考核制度。國家考核評估的重點是列入規劃的跨省界水質監測斷面,相關省份也要對地市交界斷面水質進行考核。
環境保護部相關部門還表示,將深入開展示範工程,繼續組織做好專項工作。研究制訂太湖、滇池流域水污染治理與富營養化綜合控制技術及示範實施方案,並加快推進實施。總結並推廣各地在重點流域污染防範中取得的成績,根據《全國重點湖庫生態安全評估與綜合治理方案》要求,繼續開展重點湖庫生態安全評估,對各重點湖庫進行生態安全總體評估,制定各湖泊水庫生態安全保障綜合方案,為我國湖泊水庫環境管理、水污染與富營養化控制提供技術支撐。
環境保護部表示,2009年將要對跨行政區的河流實行嚴格的界面考核方法,落實治污責任。並在淮河流域開展跨省界水污染補償試點工作,協同財政部在江蘇省太湖流域開展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指標初始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利用市場機制激勵企業污染減排,繼續與有關部門協商,儘快落實污染補償的資金標準及實施細則,建立好跨省界斷面污染補償制度,完善排污交易平臺和配套法律、法規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