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銀監會最新統計,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國已有105家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獲准開業,其中,村鎮銀行89家,貸款公司6家,農村資金互助社10家。另外,還有5家機構獲准籌建,近期將申報開業。
自2006年底銀監會實施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以來,各級監管部門始終堅持“低門檻、嚴監管;先試點、後推開”的原則,穩步推進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試點工作,並取得了顯著成效:一是增加了中西部地區農村金融供給。已開業的105家機構中有77家設立在中西部地區金融機構網點覆蓋低、競爭不充分的鄉鎮和行政村,並通過直接設立營業機構或延伸提供金融服務等手段,有效改善了38個“零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鄉鎮”的金融服務狀況。二是初步發揮了“築渠引水”的作用。據統計,已開業的105 家機構共吸納股金40.4億元,吸收存款42.8億元,貸款餘額27.9 億元,累計貸款39.7億元,96.8%的貸款投向農村小企業和農戶,初步實現了把城市資金引入農村、把農村資金留在農村和激活農村金融市場的目的。三是較好地滿足了當地農民和農村中小企業的金融需求。多數機構能在深入農村、農戶調查的基礎上,結合當地實際,積極開展業務創新,推出合適的金融産品。四是激活了農村金融市場。通過農村金融機構間功能定位與市場分工的細化和調整,有競爭、有合作的農村金融市場開始逐步形成,並通過與主發起人的合作,以往城市居民享用的一些金融服務開始惠及廣大農民朋友。
據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銀監會正在按照國務院要求,研究制定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未來三年的發展規劃,進一步擴大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試點工作,我國農村地區金融機構網點覆蓋低、競爭不充分的局面將有望進一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