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品監管工作要把確保公眾飲食用藥安全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更加注重6個方面的統籌。在昨日舉行的全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會議上,衛生部副部長、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邵明立指出,要進一步把握好“又好又快”的辯證關係,解決好“為誰監管”的問題,在此基礎上進一步解決好“怎樣監管”的問題。
邵明立説,食品藥品監管工作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的理念,始終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至高無上的地位,絕不允許任何人以損害人民生命健康來換取企業發展和經濟增長。“確保安全”是發展基礎,必須堅持“好”字優先,牢牢把守安全這一工作底線。在新的形勢下,必須高度警覺,始終擺正“好與快”的關係,堅持高標準、嚴準入、重規範、強監管,堅定不移地走科學發展的新路。
邵明立指出,在解決好“為誰監管”的基礎上,要進一步解決好“怎樣監管”的問題。要更加注重統籌食品監管與藥品監管,在全面履行藥品、醫療器械監管職能的同時,積極探索履行消費環節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粧品監管的新職責;更加注重統籌行政監督與技術監督,在全面加強監管隊伍建設的同時,充分發揮專業技術支撐機構的作用,不斷提升監管工作的科學性與權威性;更加注重統籌部門監管和社會治理,在認真履行監管部門法定職責的同時,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參與食品藥品治理;更加注重統籌全面監管與重點監管,在全面監管與全程監管的同時,強化對重點産品、高風險産品和重點環節的監管;更加注重統籌政府責任和企業責任,在建立健全安全責任體系的同時,更加重視推動地方政府“總責”和企業“首責”責任的落實;更加注重統籌城市監管與農村監管,在全面提升城市食品藥品監管的同時,大力強化農村食品藥品監管。
邵明立: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應不斷提高能力
由垂直管理改為地方分級管理
衛生部副部長、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邵明立在昨日舉行的全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會議上説,省級以下食品藥品監管體系由垂直管理改為地方政府分級管理後,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緊密結合各地監管實際,更加充分地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實施食品藥品安全的社會治理,不斷提高監管能力和水平。
邵明立説,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後,藥監系統負責消費環節的食品、保健食品、化粧品、藥品、醫療器械五大與公眾健康緊密相關産品的監管,健康相關産品的監管相對集中,具體監管責任更重。改革後,省級以下食品藥品監管體系發生了變化,由垂直管理改為地方政府分級管理;管理方式發生了變化,由領導關係改為業務指導關係;責任格局發生了變化,地方政府對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負總責,並管理和保障監管隊伍、行政編制、工作經費等。但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所承擔的具體監管責任沒有淡化,改進和加強監管工作的要求沒有弱化,保障公眾飲食用藥安全的根本任務沒有變化。
邵明立説,這次體制改革是挑戰,更是機遇。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把握好職能定位,探索工作新機制,形成更加完善的監管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