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林業局日前通報的2008年全國林業行政案件統計分析結果顯示,去年全國共發生林業行政案件35.38萬起,較2007年減少2.30萬起,下降6.10%,呈持續下降趨勢。
據統計,去年全國發生林業行政案件35.38萬起,查處35.13萬起,查處率為99.30%;共收繳木材72.73萬立方米、苗木982.40萬株、種子2.52萬公斤,挽回經濟損失8億元,行政處罰人數36.57萬人次。
統計表明,去年全國林業行政案件發生總體呈下降趨勢,但總體上看,案件高發的勢頭還沒有從根本上得到遏制。各單位各類案件發生數量有升有降,非法收購出售運輸攜帶野生動物及其産品、違反森林植物檢疫規定、違反林木種苗管理規定和違法運輸松香等4類案件呈上升趨勢;盜伐林木、濫伐林木、違法運輸木材、違法徵佔用林地等9類案件呈下降趨勢。違法運輸木材案件居高不下,全國共發生20.35萬起,仍佔案件總量的57.51%。與2007年相比,有25個單位林業行政案件發生量呈下降趨勢,10個單位林業行政案件發生量有所上升。
據分析,造成林業行政案件高發的原因,既有地方政府發展林業、保護森林資源目標管理責任制不落實的因素,也有部分群眾法制意識不強和經濟利益驅動,少數執法人員素質不高、執法不嚴的因素。
國家林業局要求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加大對違法運輸木材案件的打擊力度,加強林業行政執法機構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執法隊伍素質教育。(作者 伍步生 班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