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記者從遼寧省政務公開辦獲悉,近日,遼寧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 《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規範教育收費工作意見的通知》,提出了2009年遼寧省進一步規範教育收費的意見,查處義務教育階段亂收費成為工作重點。
針對群眾投訴比較集中的亂編濫印強行推銷教輔材料、擅自立項亂收費、強制服務亂收費、高校亂收費、超標準亂收費、擇校擇班亂收費等問題,《通知》明確規定,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新聞出版部門和各學校嚴禁強迫學生統一訂購教輔材料。高中教育階段,公辦高中嚴禁在“三限”政策之外以任何名義招收學生高收費或隨意收費,擇校生收擇校費後一律不準再收取學費;高校首次為學生辦理學生證、借書證、畢業證、就餐卡等證卡時,不得收取各類證卡工本費;民辦學校嚴禁體制外招生、冒用學歷教育名義招生亂收費;學校服務性收費,必須堅持學生自願和非營利原則,不得與學費合併統一收取。
針對義務教育階段群眾投訴問題集中,《通知》指出,2009年春季開學後,全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全部取消寄宿生住宿費,除按規定向學生收取作業本費、乘坐校車費外,不得向學生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取消借讀費,除按“一費制”標準向學生收取課本費和作業本費、按規定收取住宿費以及按省政府審定的項目和標準收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外,不得向學生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通知》要求,各地要進一步加大監督力度,對典型案件要在新聞媒體公開曝光。各級政府要履行政府投入職責,確保教育經費依法足額投入。各級政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深入開展創建規範教育收費示範縣(市、區)學校活動。(記者 李明)
遼寧:14起教育亂收費案敲響警鐘 9名校長、副校長受到處分
3月16日,為了進一步推動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省紀委、省教育廳、省監察廳、省政府糾風辦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了14起教育亂收費典型案件查處情況。
據介紹,有9名校長、副校長因為自身或教師存在亂收費問題,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行政記大過等處分。新民市公主屯學校教師楊某有償補課,新民市教育局給予楊某行政記大過處分、取消其3年評優晉級資格、調離教學崗位,給予校長鄢某行政警告處分;鞍山市第三中學違規招收借讀生,收取借讀費60.2萬元。鞍山市紀委、市監察局給予校長沈某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撫順市順城區中心小學原校長王某違規招生收取擇校費、贊助費、好處費等共計5.3萬元,且未入賬,順城區紀委給予王某黨內警告處分;黑山縣教師進修學校副校長兼黨總支副書記唐某亂收費,黑山縣教育局黨委給予唐某黨內警告處分;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縣官大海九年一貫制學校違反規定組織學生入保險,喀左縣監察局給予校長于某行政警告處分;阜新蒙古族自治縣第一中學違規補課和讓學生訂購盜版教輔材料亂收費,阜新縣監察局給予校長石某行政警告處分;燈塔市西馬峰中心學校亂收費及違規參與商業保險業務,西馬峰鎮黨委給予校長翟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昌圖縣頭道中學違規收取補課費,昌圖縣監察局給予校長關某行政警告處分;普蘭店市十九中學教師蔣某、何某組織學生訂購夏秋兩季班服,普蘭店市楊樹房鎮黨委給予蔣某和負有領導責任的該校校長姜某黨內警告處分,普蘭店市教育局給予何某行政警告處分。
此外,有3名教師以及物價部門的同志也受到不同處分。東港市小甸子中學教導處幹事孫某擅自扣留學生結余書款為學生購買教輔材料,東港市教育局給予孫某行政警告處分;營口市第一中學教師楊某違規補課收費,營口市教育局給予楊某行政記過處分,營口市教育局黨委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盤錦市遼河油田實驗中學教師李某違規開辦收費補習班,盤錦市遼河油田基礎教育管理中心給予李某行政記過處分,責令退還所收費用,將其調離實驗中學;建昌縣物價局違規批准4所學校收取補課費,葫蘆島市監察局給予建昌縣物價局局長趙某行政警告處分。遼寧師範大學第二附屬中學違規招收擇校生收取擇校費,省教育廳和省政府糾風辦正在調查處理中。
省紀委、省教育廳、省監察廳、省政府糾風辦在通報時要求,各地區要從上述案例中吸取教訓,從切實維護群眾利益和保證教育健康發展的大局出發,加大對教育亂收費案件的查處力度,嚴格實行責任追究,進一步規範教育收費行為。(記者 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