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近日聯合印發《全國看守所監管執法專項檢查活動方案》,全面排查嚴懲牢頭獄霸,逐一檢查在押人員體表情況,以維護在押人員合法權益。
根據方案,專項活動將全面排查掌握牢頭獄霸情況,對符合拉幫結夥、稱王稱霸、恃強淩弱、尋釁滋事、侵犯其他在押人員合法權益等牢頭獄霸行為特徵的,按照相關規定,堅持“露頭就打”,構成犯罪的依法嚴懲,努力消除牢頭獄霸現象。
對2006年以來看守所發生的非正常死亡事故,專項活動將逐件審查其處理情況,重點審查事實是否查清、責任是否追究。
專項活動期間,檢查人員將對在押人員的體表狀況進行逐一檢查,確認其身體是否存有損傷。每檢查一名在押人員身體損傷狀況,檢查人員都將對照在押人員入所健康體檢表,確定損傷形成的時間、地點、原因、過程以及傷勢程度,確定造成損傷的人員情況以及處理情況。對在押人員體表狀況的檢查,要以醫生為主進行。
專項活動將對看守所的監控設施運行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看守所的監控設施是否正常運行,有無長時間出現故障不維修、監控設備無法正常使用的情況,切實糾正監控設備不發揮作用的問題;對看守所日常檢查記錄進行檢查,檢查民警執行值勤和值班巡視制度的情況,有無民警使用在押人員管理在押人員、體罰、虐待、毆打或者縱容他人毆打在押人員等問題;嚴格落實過渡監室管理制度、新入所人員跟蹤觀察制度、監室動態分析會制度、在押人員受虐報警制度等工作機制。
解決看守所受利益驅動違規收費和違規組織勞動問題,也是此次專項活動的內容之一。專項活動將規範看守所組織在押人員勞動行為,按照有關規定確定勞動項目、場所和參加人員,停止違規勞動項目,清理設在看守所監區以外的勞動場地,杜絕下達勞動指標或任務等錯誤做法;嚴禁以任何形式向在押人員收取費用,對在押人員現金一律實行記賬式管理,取消一切代金券,在押人員消費時必須由本人簽字,加餐必須價格公道,日用品不得高於市場零售價,堅決糾正高價加餐、高價出售日用品等問題,杜絕出售香煙、打火機等違禁物品。
專項活動將進一步完善看守所內外監督機制。檢察機關要認真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對看守所執法活動中出現的違法問題,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提出糾正意見,並督促落實;完善事故報告制度和事故調查機制,加大對牢頭獄霸等問題的檢察監督力度。公安機關要教育看守所民警提高自覺接受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意識,積極配合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工作;充分發揮紀檢監察等監督作用,強化內部監督;加大警務公開力度,虛心徵求、聽取社會各界對看守所工作的意見。
據了解,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將適時派出督導組赴各地對專項活動明察暗訪,檢查指導。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將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