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09年年底,再實現吉林省8萬農村貧困人口脫貧。其中,8個國家扶貧工作重點縣脫貧4萬人,其他縣(市)脫貧4萬人。貧困人口脫貧標準為農村家庭人均純收入達到1196元以上。日前,吉林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2009年吉林省實現8萬農村貧困人口脫貧工作方案的通知》,就今年全省農村扶貧工作作出安排和部署。
通知要求,要調整完善扶貧開發規劃,加大扶貧資金投入力度,重點實施整村推進計劃,積極做好貧困勞動力轉移培訓就業工作,大力推進産業化扶貧。今年全年投入專項扶貧資金4.3億元,省發改委、財政廳利用扶貧貼息資金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扶貧貼息貸款1.5億元。在全省再次實施400個貧困村扶貧開發整村推進計劃,其中,8個國家扶貧工作重點縣(市)實施推進196個村,其他縣(市)實施推進204個村。要加大財政扶貧資金向“三個確保”貧困村投入力度,確保當年完成整村推進任務。對貧困村比較集中的貧困片區,實施連片開發,綜合治理。各級扶貧專項資金要重點向整村推進貧困村投放,以工代賑資金和新增財政扶貧資金安排的比例要不少於70%,其中“三個確保”貧困村每村投入要不少於50萬元。
通知還要求,今年計劃培訓轉移貧困勞動力2萬人,實現農民勞務經濟收入人均達到1500元以上。(記者 潘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