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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農墾局在重慶召開農墾社會保障工作座談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5月27日   來源:農業部網站

    日前,農業部農墾局在重慶召開全國農墾社會保障工作座談會,總結農墾社保工作情況,分析面臨的困難和問題,探討解決問題的思路和措施。參加會議的有30個墾區分管社保、民政、戶籍管理等工作的部門負責同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養老保險司、衛生部農村衛生管理司應邀派員出席會議。

    會議認為,2003年以來,全國農墾以貫徹落實勞社部、財政部、農業部、國僑辦《關於農墾企業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3]15號),農業部、公安部《關於落實農墾系統國有企事業單位職工及家屬非農業戶口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農墾發[2003]2號),民政部《關於按照國務院要求在春節前將農墾森工企業困難職工家庭全部納入城市低保範圍的緊急通知》(民電〔2004〕2號)等文件精神為重點,加大工作力度,強化工作措施,積極將農墾納入各地社會保障體系統籌管理,實行規範化運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一是企業職工社會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保障水平不斷提高。2008年,全國農墾企業在職職工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的參保率分別達到89.8%、76.5%(包括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職工)、42.1%、44.9%和40.7%,離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參保率分別達到99.3%和82.1%。離退休人員人均養老金為9391元,比上年增長20%,基本做到按時足額發放。凡參加職工醫保、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職工,也都能得到相應的醫療保障。農墾企業和職工在國家政策的推動和各級財政的支持下,積極通過多種方式提高繳費能力,2008年,農墾企業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繳費率分別達到85.6%和97%。二是墾區居民社保工作紮實推進,人人有保障的社會保障體系加快建立。在紮實做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醫療等社保工作的同時,各墾區加緊研究居民的社保問題,幫助在農場承包土地的職工家屬、外來落戶人員以及城鎮個體工商戶等人員,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為解除勞動關係的人員續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將長期臨時工和家屬工納入城鎮居民養老保障試點,解除他們的後顧之憂。在各級政府的支持下,多數墾區實現了墾區居民醫療保險與地方同步推進,2008年,墾區居民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為23.8%,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參保率為33%。三是最低生活保障覆蓋面不斷擴大,困難職工家庭生活得到有效保障。隨著農墾職工及家屬戶口政策的全面落實,墾區居民中生活困難家庭逐步納入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008年,全國農墾有28.93萬戶、64.49萬人得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補助,分別佔應納入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戶數和人數的81.7%和77.8%,全年共計發放低保金總額7.3億元,月人均補差95元。四是部分墾區救災救濟納入民政管理範圍,抗災救災能力進一步增強。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的救災救濟工作已納入國家民政救災體系;在“5.12”特大地震恢復重建中,四川墾區35個受災農場列入到中央規劃;內蒙古等墾區部分農場的救災救濟工作正逐步納入當地規劃。

    會議指出,由於受農墾企業産業特點、發展水平、職工收入、區位分佈、體制機制等因素的影響,農墾社會保障工作還面臨不少困難和問題,特別是隨著我國城鄉統籌發展戰略的全面實施和社保體系的不斷完善,有些問題變得越來越突出。一是保險覆蓋面有待提高。目前,全國農墾還有10%和53.7%的職工沒有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一半以上職工沒有參加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墾區居民大多沒有養老保險,近一半居民沒有醫療保險。仍有近20%的困難職工家庭沒有納入低保,有的地方因財政困難,對農場低保戶實行總量控制,使得一些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家庭不能納入補助範圍。二是養老金待遇偏低。全國農墾退休職工養老金待遇僅相當於城鎮退休職工的70%左右。個別墾區國有農場由於經營困難,難以承擔應繳費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時採取“低進低出”的辦法,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僅相當於當地水平的40%左右。三是企業繳費壓力大。國有農場繳費來源主要出自土地承包費。近年來,隨著社會平均工資逐年提高,農場職工養老等社保金的繳費水平也在逐年提高。如黑龍江墾區,2005年以來,墾區養老等五險的繳費額增長了52%,分攤到承包土地上,畝均負擔增長53.66%,不僅給農工減負工作帶來很大壓力,也給企業確保社保金交費率帶來極大壓力。部分墾區個別困難農場,甚至出現每年的全部收入都不夠交納職工社會保險金的情況。四是救災救濟渠道仍不暢通。絕大多數墾區受災人口的災後救濟還沒有明確納入當地民政救災救濟管理範圍,不僅加重了企業的負擔,也使墾區職工和廣大群眾災後重建困難重重。五是一些歷史遺留問題長期不能得到妥善解決,給墾區的和諧穩定帶來一定影響。

    會議強調,當前,農墾正處在非常重要、非常關鍵的發展時期,形勢很好,但也面臨各種挑戰。著力解決好職工群眾參加社會保障的各種困難和問題,對於確保農墾廣大職工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維護墾區社會和諧穩定,促進墾區與地方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要求“加快研究解決農墾職工社會保障問題”,既為解決農墾職工社保問題提供了機遇,也對我們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國有農場人員結構複雜,不同人員的社會保障訴求各不相同,各地財政保障能力和各項社會保險的推進程度也不盡一致,這些都給我們進一步研究解決農墾職工群眾的參保問題增加了難度。墾區各級領導和社保部門必須引起高度重視,提高認識,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實解決好農墾職工的社會保障問題。

    會議指出,農墾社保工作要按照城鄉統籌的要求,堅持屬地化管理、一體化發展的原則,圍繞職工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儘快將未參保職工及斷保職工納入到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之中;千方百計保證按時足額繳納企業和個人的社保金;通過發展生産,提高效益,增加繳費基數,爭取政策支持等多種渠道,提高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逐步縮小待遇差距。同時要認真研究並努力解決非職工從業人員的養老保險問題。二是抓住國家加快建立醫療保險制度的機遇,按照不同人群情況,分別將企業職工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將墾區居民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對其中的困難人群,納入城鄉醫療救助體系,儘快實現醫療保險全覆蓋。三是健全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努力做到墾區困難職工家庭應保盡保。四是努力提高農墾企業抗災救災能力,既要積極爭取儘快把農墾職工及家屬納入民政救災救濟管理體系之中,又要不斷加強農墾企業自身積累,提高生産自救能力。五是加快研究解決農墾社保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尤其是部分困難企業繳費困難不納入保障體系、部分墾區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低、事實勞動關係的職工子女等從業人員的參保問題等,爭取逐步完善。

    會議強調,農墾社會保障工作事關墾區廣大職工群眾的切身利益,事關農墾改革、發展和穩定的大局。墾區各級領導要高度重視,進一步加強領導,加強調查研究和溝通協調,切實解決農墾社保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努力提高墾區各項社會保險的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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