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個別機構以“教育部中職師資培訓基地”名義舉辦培訓班的聲明
近期,我部接到反映,有個別機構以“教育部中職師資培訓基地”的名義,發函舉辦“中等職業學校教學改革暨課程建設骨幹教師培訓會”,承諾培訓結束頒發“教育部中職師資培訓結業證書”,並單方面聲稱擬邀請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有關人員與會。
我司特就此事聲明如下:
1.教育部批准的職教師資培養培訓機構為“全國重點建設職教師資培養培訓基地”、“全國職教師資專業技能培訓示範單位”(名單附後)。除此以外,未批准任何機構為“教育部中職師資培訓基地”。
2.舉辦“中等職業學校教學改革暨課程建設骨幹教師培訓會”屬該機構個體行為,與教育部無關。教育部未批准該機構頒發“教育部中職師資培訓結業證書”。
特此聲明。
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
二○○九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全國重點建設職教師資培養培訓基地和全國職教師資專業技能培訓示範單位名單
注:
1.根據《教育部關於調整部分全國重點建設職業教育師資培訓基地的通知》(教職成函〔2001〕1號),中國海洋大學、中德無錫高級職業技術學校、山東-巴伐利亞職教師資培訓中心、湖北輕工職業技術學院,分別與平度職教中心、江蘇技術師範學院、山東理工大學、湖北工業大學等四個基地學校聯合,組建為中國海洋大學-平度職教中心、江蘇技術師範學院-中德無錫高級職業技術學校、山東理工大學-山東-巴伐利亞職教師資培訓中心、湖北工業大學-湖北輕工職業技術學院等四個基地。
2.標*是全國職教師資專業技能培訓示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