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些地區發現的標示批准文號分別為國藥準字H20078197和H20078123,標示生産廠家為北京賽康藥業有限公司的“宮頸癌疫苗”,“治療性乙肝疫苗”。經確認,依據《藥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條二款第(二)項,判定為假藥。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立即組織對上述産品的查處工作,加強對轄區內藥品經營企業、醫療機構的檢查,發現上述“宮頸癌疫苗”,“治療性乙肝疫苗”産品,一律依法按假藥查處,對涉嫌構成犯罪的,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生産、銷售假藥、劣藥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移送當地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發現購入和銷售假冒産品的涉藥單位,要追溯假冒産品的來源,深挖制假窩點,一經發現從非法渠道購入藥品的,依法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