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記者從雲南省縣域經濟工作座談會上了解到,醞釀多年的擴權強縣試點工作於今年7月開始實施。
雲南省政府日前下發了《雲南省開展擴權強縣試點實施意見》《雲南省縣域經濟發展財政扶持措施和考核獎勵辦法》《雲南省縣域經濟發展綜合評價考核辦法》《雲南省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縣域經濟發展意見》4個文件,進一步擴大對縣域經濟發展的扶持力度,完善縣域經濟發展綜合評價考核獎勵辦法。雲南省選擇了8個縣(區)進行試點,即石林縣、東川區、馬龍縣、新平縣、易門縣、寧洱縣、永勝縣、雲縣。時間是2009年至2012年。
此次擴權強縣試點工作以增強縣域經濟發展活力為目標,以擴大經濟管理權限、提高各級行政效率、理順縣級權責關係為重點,明確擴權事項,積極開展試點,為深化縣域經濟管理體制改革積累經驗。堅持“依法合規、責權統一、增強活力、富民強縣”的原則,在保持現有行政區劃不變的前提下擴大試點縣(區)經濟管理權限。除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有明確規定的以外,原需經市審批或管理的經濟事項,原則上改為由試點縣(區)自行審批、管理,報市備案;原需經市審核、報省審批的,採取市政府委託和授權辦法放權。試點縣(區)取得相應的管理權限後,同時承擔與管理權限相應的責任。在試點縣(區)初步建立起事權與財權對等、權責利一致的縣域經濟管理體制和機制,促進試點縣(區)經濟發展實力不斷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