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9月27日下午召開的相關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甘肅省職業教育發展條例》已由甘肅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將於10月1日起實施。
《條例》實施後,將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行業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公民依法履行實施職業教育的責任和義務。要求加大職業教育的經費投入,縣級以上政府將會把職業教育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按照在校學生人數平均職業教育費用和學生人均公用經費逐年增長,各級政府依法徵收的城市教育費附加中,每年將會安排不低於30%的經費用於發展職業教育。企業也要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提取教育培訓經費,用於企業職工特別是一線職工的教育培訓。此外,中等職業學校每年將從學校收入中安排不少於3%的經費用於資助貧困家庭學生和獎勵優秀學生,金融機構也將為貧困家庭學生提供助學貸款,由政府提供貼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