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監會近日召開治理商業賄賂工作研討會,傳達了金融機構治理商業賄賂工作聯席會議精神,總結交流了2006年以來保險業開展治理商業賄賂的主要工作和經驗,剖析了保險業商業賄賂典型案例和主要表現形式,分析了保險業治理商業賄賂工作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圍繞建立保險業防治商業賄賂長效機制研究了對策措施。中國保監會紀委書記、保監會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副組長陳新權出席會議並講話。
陳新權同志指出,當前保險業深入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工作,要強調6個方面。一是治理商業賄賂必須常抓不懈。商業賄賂與社會經濟發展環境、保險業發展階段,與一些企業的經營理念和方式密切相聯,在短期內難以徹底消除,而且伴隨著保險業的快速發展和激烈競爭,還會有新的表現形式。治理商業賄賂是一項長期任務,既要集中治理,又要堅持常抓不懈、步步深入。當前尤其應強調,認識要進一步提高,機制要進一步完善,工作要進一步加強。二是治理商業賄賂必須堅持與監管和經營管理的業務工作緊密結合。商業賄賂是在業務工作過程中或圍繞業務工作發生的,防治工作一定要貫穿和滲透到業務工作的各個領域、各個環節才能取得實效,要防止和克服“兩張皮”的現象。三是必須繼續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加大案件查處力度。要持續不斷的開展自查自糾,突出重點,加強整個行業的自律行為。要加強對信訪、舉報、投訴的辦理,並在檢查中注意發現和梳理線索,加大查辦案件的力度。要加強對違紀違法案件的責任追究。四是必須紮實推進長效機制建設。要牢固樹立科學發展理念、依法監管和合規經營觀念,促進競爭方式的轉變和市場秩序的規範。重點要在考核評價和激勵約束機制上下功夫,推進防治商業賄賂長效機制建設。五是必須進一步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合力。監管機構內部、監管機構與保險企業都要加強協調配合,保險行業還應主動與其他有關方面加強協調配合。六是必須深入調查研究。要分析新情況新問題,明確政策界限,研究建立長效機制,紮實推進治理商業賄賂工作深入開展。
中央紀委有關部門派人到會指導,江蘇、廣東等7個保監局,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等8家保險公司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和辦公室負責人參加了會議,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有關負責同志應邀參加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