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30日電(記者毛曉梅、董峻)中國保監會、國家林業局30日聯合出臺了《關於做好政策性森林保險體系建設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的通知》,具體明確地提出了開展政策性森林保險工作的思路和落實措施。
政策性森林保險將試點先行穩步推進
作為露天作業且生産經營週期較長的行業,林業易遭受各種自然災害的侵襲。森林保險作為重要的林業風險保障機制,有利於林業生産經營者在災後迅速恢復生産,促進林業持續經營和穩定發展。因此,發展森林保險意義重大。但森林保險往往面臨的是巨災風險,決定了其發展離不開國家政策的扶持。
此次《通知》明確指出,將“堅持以政府引導作用為依託,以政策支持為保障,以市場化運作為手段,以協同推進為要求,探索建立防範和化解林業風險的保險保障體系”。
《通知》表示,將堅持試點先行,有計劃、分步驟地推進政策性森林保險工作。一是今年中央財政森林保險保費補貼試點地區福建、江西、湖南3省的保險監管部門、林業部門要將政策性森林保險工作作為一項重點工作抓緊抓好。二是鼓勵森林資源豐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深入的省(區)積極摸索和積累經驗,為爭取納入中央財政保費補貼試點單位做好準備。三是要以做好政策性森林保險為切入點,積極推動林農小額信用貸款保險、管護人員意外保險等涉林保險業務發展。
森林保險承保範圍和費率將因地制宜確定
政策性森林保險的承保範圍有哪些,保費怎麼定,都是林農們關心的事。《通知》指出,目前我國林業生産面臨的主要風險是火災、暴雨、暴風、洪水、泥石流、冰雹、霜凍、颱風、暴雪、雨凇、蟲災等自然災害。開展試點的地區,要根據當地成災特點和參保對象意願,開發設計有潛力、受歡迎的保險産品。試點地區可單獨選擇火災責任,也可選擇火災及其他幾種對本地林業生産影響較大的自然災害列入本地政策性森林保險保障範圍。
《通知》強調,政策性森林保險的保額和費率設定應以“低保費、保成本、廣覆蓋”為原則,既要考慮到林業生産經營者的繳費能力和基本保障需求,又要考慮到保險公司的風險防範水平和穩健經營,防止超出雙方的承受能力。保險金額原則上為林木損失後的再植成本,可在300元至800元/畝之間選擇。“要綜合考慮保險責任、風險分佈區域以及歷年的森林保險經營情況等因素,科學合理厘定森林保險費率。”
開展森林保險須多部門協同配合
《通知》指出,森林保險政策性強,涉及利益群體眾多,需要多部門協同配合,共謀發展。比如,試點地區要積極推動財政森林保險保費補貼政策落實到位,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杠桿的作用;保險監管部門要做好保險經辦機構的資質審查,對經辦機構經營森林保險行為進行嚴格監管,積極協調保險公司開發通俗易懂、簡便易行的森林保險産品;林業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災情防控和專業技術優勢,及時向保險經辦機構提供轄區內災情、災害發生、損失情況等相關信息,指導林農及時做好災害預防工作,協助保險經辦機構做好承保前的風險評估及災後查勘定損,並協同組織相關生産經營者投保森林保險。
《通知》要求各保險經辦機構切實做好承保、理賠等保險服務工作。承保時,要保證保險憑證到戶,逐戶建立明細檔案,登記造冊並公示。理賠時,要做到保險賠款直接到戶,惠農政策、承保情況、理賠結果、服務標準、監管要求“五公開”,切實維護投保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