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公開徵求《國土資源行政處罰辦法(徵求意見稿)》意見
根據部領導指示,為規範國土資源行政處罰,提高執法效能,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認真總結《違反礦産資源法規行政處罰辦法》(1993年7月19日,原地質礦産部17號令)和《土地違法案件查處辦法》(1995年12月18日,原國家土地管理局3號令)的實施情況,廣泛調研,對土地、礦産資源行政處罰中反映的問題進行了認真梳理和研究,立足於在現行法律法規框架內,最大限度地解決國土資源行政處罰面臨的突出問題,形成了《國土資源行政處罰辦法(徵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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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hpan@mail.mlr.gov.cn
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阜內大街64號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
郵 編:100812
徵求意見截止日期:2009年11月20日
附件:《國土資源行政處罰辦法(徵求意見稿)》及起草説明
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