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佈關於應對今冬明春災害性氣候做好工業應急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應對今冬明春災害性氣候做好工業應急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近些年來,氣候複雜多變,引發的各種自然災害時有發生。今年11月份我國大部分地區強降雪天氣影響了人民生活和工業生産。國務院辦公廳為此下發了《關於做好強降雪防範應對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09]25號)。為全面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通知精神,在做好強降雪防範同時,針對近幾年冬春期間發生的自然災害情況,為做好工業産品應急保障,確保工業平穩運行,現就應對今冬明春災害性氣候,做好工業應急管理工作緊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災害性氣候應對工作。要以對人民群眾和工業平穩運行高度負責的精神,堅持以人為本,加強工業應急管理工作,努力減少各種災害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産造成的損失,保持工業平穩安全運行。根據氣候變化情況,不斷完善工業生産防範應對和應急産品保障工作預案,密切配合,週密部署,狠抓落實。
二、確保工業生産平穩有序。要結合本地實際,指導生産企業,特別是處於邊遠山區或廠房條件差的企業,採取制定應急預案、加固關鍵部位等有效措施,做好應對自然災害工作,防範次生、衍生突發事件發生,確保人民生命和工業生産安全。要加強對企業的廠房、設備、電力、通信、能源、物流等設施的安全檢查,確保平穩運行。密切跟蹤掌握工業系統煤電油氣運、重要原材料等生産要素變化情況,及時協調,保證工業正常生産需求。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治藥物和疫苗生産及其協作企業的各類生産保障和運輸,確保國家防控工作急需。
三、做好工業産品應急保障。要掌握本地區剷除冰雪裝備、道路搶通裝備、應急電源、生活類消費品等重點應急工業産品的生産和庫存情況,制定工作預案,做好保障準備。加強與地方政府應急辦、民政、交通、安監、能源等部門以及駐地部隊的溝通聯絡,及時了解應急工業産品需求。如有情況,要及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做好應急工業産品保障,對本地區難以協調解決的,應立即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報告。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之間要加強聯絡,建立區域間應急工業品聯動機制,實現信息共享,就近、就急做好應急工業産品保障。
四、加強信息報送工作。加強應急值守工作,落實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確保聯絡暢通。如有情況,要及時將工業受損情況、應急工業産品需求、本單位採取的應對措施等重要信息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二ΟΟ九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