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工作動態>> 部門信息
 
實施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座談會召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12月08日   來源: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

    12月7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與國家文物局聯合召開貫徹實施《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座談會,就近年來我國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管理工作方面的經驗和問題進行了交流與總結,並對今後工作的方向和重點進行了討論與部署。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仇保興、國家文物局副局長童明康出席會議並講話,兩院院士、全國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專家委員會主任委員周幹峙等出席會議。

    仇保興在會上提出6點要求:一是各地有關部門要廣泛宣傳貫徹落實《條例》,要抓住一切機會對各級領導幹部進行再教育、再培訓;二是要建立強有力的監督體系,確保《條例》得到實施;三是要強調對舊城村莊村落的更新,不能大拆大建和大撤大並,要採取有機更新的辦法;四是要完善《條例》配套法規;五是要認真貫徹落實已有的管理辦法,並由省級出臺更嚴格的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六是要爭取更多保護資金加大對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投入,建立國家級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基金。

    據了解,1982年至今,國務院已公佈歷史文化名城110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與國家文物局公佈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251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佈的省級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已達529個,基本形成了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保護體系。目前,我國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還存在許多困難和問題,例如有的地方保護意識薄弱;不少地方重建設輕保護,把歷史文化遺産保護與城鄉發展對立起來;一些地方依法行政力度不夠,不嚴格執行保護規劃,導致古城古鎮格局、歷史街區的傳統風貌、遺存周圍歷史環境被破壞等;還有保護資金不足、歷史文化資源底數不清等問題。

    今後一個時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會同國家文物局等單位,繼續做好《條例》的配套法規和規範的制定工作,建立健全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規劃編制和實施制度,進一步加強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動態監管,在全面總結《全國“十一五”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設施建設規劃》的基礎上,目前已著手制定“十二五”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設施規劃,進一步完善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專家委員會制度,建立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的技術支撐和服務體系,通過開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的培訓工作,提高領導及專業人員對文化遺産保護重要性的認識,努力實現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健康持續發展,促進我國優秀歷史文化的傳承和延續。(原始來源:中國建設報)(童亦弟)

 
 
 相關鏈結
· 兩部門將採取措施加強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
· 馬飚:突出歷史文化名城特色 做強高新技術産業
· 我國將加大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投入力度
· 關於印發《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和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