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煤礦瓦斯防治部際協調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上的講話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
國 家 能 源 局 局 長 張國寶
煤礦瓦斯防治部際協調領導小組組長
(2009年12月2日)
同志們:
今天召開煤礦瓦斯防治部際協調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在此,我首先對各成員單位這幾年齊心協力、齊抓共管,共同加強煤礦瓦斯防治工作的責任感表示感謝!對煤監局在抓好煤礦安全生産上付出的辛勞表示欽佩和感謝!今天會議的主要任務是,針對當前煤礦瓦斯重特大事故多發的勢頭,研究採取緊急措施,堅決控制煤礦瓦斯重特大事故,保障廣大礦工生命財産安全,促進煤礦安全生産形勢的穩定好轉。
剛才,煤監局朱鳳山同志通報了今年以來全國煤礦瓦斯事故情況,國家能源局煤炭司魏鵬遠同志彙報了由能源局和煤監局共同提出的控制煤礦瓦斯事故的緊急通知,各成員單位結合自身職責,對當前控制煤礦瓦斯重特大事故都提出了很好的思路和意見,趙鐵錘同志提出了具體要求。這次會議很重要,會後國家能源局和煤監局要根據會議討論的意見,儘快修改完善緊急通知,報請國辦立即下發各産煤省(市、區),並狠抓落實,堅決控制住重特大瓦斯事故。下面,我再講三點意見。
一、充分認識當前煤礦瓦斯防治形勢的嚴峻性、複雜性和艱巨性
我國煤礦生産力水平整體偏低,部分礦井裝備水平和生産工藝比較落後,瓦斯地質條件複雜,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多,每年瓦斯事故死亡人數佔煤礦死亡總人數的比例較大,瓦斯仍然是煤礦的第一殺手,煤礦特別重大事故絕大部分是瓦斯事故,瓦斯防治始終是煤礦安全生産的重中之重。
建國以來,全國經歷了兩次百人以上特別重大煤礦事故集中爆發期。第一次是在1960-1961年,全國共發生5起百人以上煤礦事故,其中4起是瓦斯事故。第二次是在2004年到2005年,全國共發生6起百人以上煤礦事故,其中5起是瓦斯事故。
2005年2月14日,遼寧省孫家灣煤礦特別重大瓦斯事故後,按照國務院的要求,成立了由12個單位參加的煤礦瓦斯防治部際協調領導小組。4年多來,我們加強部門協調配合,先後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5年共安排煤礦安全改造中央預算內資金150億元,帶動企業和地方政府資金994億元,用於完善煤礦瓦斯防治系統。多次召開現場會,交流推廣瓦斯防治先進經驗。制定了安全生産費用提取、稅收優惠、財政補貼、上網電價等政策,提高了煤礦企業瓦斯抽採利用的積極性。組織了14期煤礦瓦斯防治培訓班,對像是45戶安全重點監控企業負責人、主要産煤市分管領導、政府主管部門負責人和小煤礦負責人。
總體看,煤礦瓦斯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008年與2005年相比,煤礦瓦斯事故下降56%,死亡人數減少64%,瓦斯抽採量增加130%,利用量增加160%。今年1-10月,全國煤礦瓦斯事故死亡551人,同比減少155人,下降了22%。但特別重大瓦斯事故沒有得到有效控制,今年共發生了山西焦煤屯蘭“2•22”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重慶松藻同華煤礦“5•30”特別重大瓦斯突出事故、“9•8”河南平頂山新華四礦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11•21”黑龍江鶴崗新興煤礦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等4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別重大瓦斯事故,特別是黑龍江新興煤礦事故是2006年以來一次死亡人數最多的煤礦瓦斯事故,説明煤礦瓦斯防治工作基礎極不牢固。
造成上述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主觀方面的原因,安全意識不到位,安全責任不落實,安全管理嚴重滑坡,僥倖麻痹思想抬頭。
一是安全意識薄弱。這4次特別重大瓦斯事故表明,包括部分國有重點礦井在內,企業負責人安全意識差、安全管理理念落後,安全管理特別是現場管理出現滑坡。黑龍江新興煤礦在向深部延深過程中,瓦斯地質災害認識不清,對可能出現的瓦斯升級不敏感,沒有相關預案和措施。在發生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大面積瓦斯超限後,仍存在僥倖心理,沒有及時停電撤人。
二是違法違規和超強度組織生産。河南平頂山新華四礦是停産技改礦井,規定井下只允許留少量人員負責通風排水,但實際下井人數遠遠超過規定人數,違法組織生産。黑龍江新興煤礦是國有老煤礦,採煤方式落後,安全生産系統複雜,機械化程度低,還是靠人海戰術。新興煤礦設計生産能力120萬噸/年,核定生産能力145萬噸/年,剩餘可採儲量僅一千多萬噸,井下佈置了6個採煤工作面、24個掘進工作面,事故發生前,該礦井下有528人作業,生産佈局不合理,超強度組織生産。巷道平面交叉採用風橋通風,遇有災害通風設施極易遭到破壞,導致通風系統紊亂,擴大災害範圍、區域和規模。
三是安全管理不嚴格、制度不落實。屯蘭煤礦安全基礎條件較好,瓦斯防治系統比較健全,但這些硬體裝備卻形同虛設,現場管理不嚴格,安全措施不落實,通風管理不到位,瓦斯治理不徹底,最終釀成事故。同時,很多煤礦隨著開採深度增加,正在逐步升級為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瓦斯防治的難度日益增大,但安全管理沒有同步跟進,有些礦井甚至刻意回避戴上突出礦井的帽子,以規避安全監管。現在很多煤礦瓦斯事故都是發生在低瓦斯礦井,就是因為在瓦斯突然升級時,相應的防範措施沒跟上。四是安全監管不到位。黑龍江新興煤礦生産佈局不合理,超強度組織生産等問題十分突出,但沒有監管部門發現並制止。平頂山新華四礦在停工技改期間,長時間違法組織生産,但政府派駐的監管人員視而不見。
五是鬆懈麻痹思想抬頭。煤礦瓦斯防治呈現一定的週期性特點,一個時期煤礦瓦斯事故多發,大家都警醒了,都重視了,重特大事故明顯減少。但過了幾年以後,僥倖心理、鬆懈情緒、麻痹思想又抬頭,今年的4起特別重大瓦斯事故,有3起發生在國有煤礦,而且都是過去安全管理基礎比較好的礦,就充分説明了這一點。
分析近幾年,特別是今年以來的煤礦瓦斯防治工作,我有以下幾點體會。一是,抓好小煤礦瓦斯防治,控制死亡人數總量。小煤礦百萬噸死亡率是國有大礦的8倍,在事故總量中佔主體。因此,要控制瓦斯事故和死亡人數總量,必須繼續加大小煤礦關閉整頓和兼併重組力度。二是,抓好國有煤礦瓦斯防治,控制特別重大瓦斯事故。國有煤礦規模大,用人多,一旦發生事故,波及範圍廣,死亡人數多,百人以上大事故,大部分發生在國有煤礦。今年以來,國有煤礦出現了安全生産思想鬆懈、管理滑坡現象,需要引起高度重視,對國有煤礦的安全監管要時刻不能放鬆。三是,高度重視瓦斯升級礦井的瓦斯防治工作。隨著開採深度增加,很多低瓦斯礦井開始升級為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防範瓦斯升級過程中發生事故,要作為下一步工作的重點。四是,瓦斯防治治本措施是先抽後採。必須按照國務院領導批示要求,推進瓦斯防治由風排為主向抽採為主轉變,由局部治理向區域治理轉變,真正做到先抽後採,把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煤層抽到低瓦斯或無瓦斯狀態下再開採。五是,煤礦企業是瓦斯防治的主體。企業最了解瓦斯情況,最熟悉井下現場條件,是井下安全生産的直接組織者,再嚴的制度,再好的政策,要真正落實下去、執行到位,必須靠煤礦企業,政府無法替代,也替代不了。我們要進一步研究政策措施,落實煤礦企業瓦斯治理主體責任,重點是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責任,促進企業瓦斯防治由“要我幹”向“我要幹”轉變。
二、採取緊急措施,堅決遏制煤礦瓦斯重特大事故
近期的瓦斯事故多發,黨中央和國務院度重視,胡錦濤總書記、溫家寶總理、張德江副總理等領導都作出了重要批示。作為煤礦瓦斯防治部際協調領導小組組長,對近期的煤礦瓦斯事故,我也深感痛心和內疚。四季度是煤礦瓦斯事故多發期,我們必須要清醒地認識到當前瓦斯防治的嚴峻形勢,著眼當前,兼顧長遠,以更堅定的決心,更有效的對策,更紮實的工作,堅決遏制瓦斯事故多發勢頭,堅定不移地實現到明年煤礦瓦斯防治明顯好轉的目標。
近期,我們要採取果斷有效的措施,控制住重特大瓦斯事故的發生,主要有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全力抓好瓦斯專項整治活動。各省(市、區)瓦斯集中整治領導小組,要按照今年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四部門聯合下發的《關於組織開展大中型煤礦瓦斯專項整治的通知》和《關於組織開展小煤礦瓦斯專項整治的通知》要求,加大煤礦瓦斯隱患排查整改力度。凡存在重大瓦斯隱患沒有整改的煤礦,要依法暫扣安全生産許可證。凡存在系統不完善,管理不到位,抽採不達標等問題仍組織生産的,必須責令停産整頓。對存在重大瓦斯隱患難以治理的煤礦,特別是生産能力在30萬噸以下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責成地方政府組織專家論證,決定是否關閉。
二是,立即開展瓦斯抽採能力調查。由各省煤礦瓦斯集中整治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地區煤礦瓦斯情況進行排查,重新確定應抽採礦井名單。應抽採礦井未建立抽採系統或抽採不達標的,不得組織生産。所有礦井嚴禁超能力組織生産,否則依法追究企業負責人責任。加強瓦斯等級鑒定管理,嚴禁利用等級鑒定降低礦井瓦斯等級標準,對近三年瓦斯等級標準鑒定後降低的,要立即組織重新鑒定。
三是,強制性推進先抽後採措施的落實。所有需要進行瓦斯抽採的礦井,必須按規定建立瓦斯抽採系統。煤層瓦斯抽採工程必須做到“一同步兩超前”,即與採掘工程同步設計,超前施工,超前抽採。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必須做到瓦斯抽採達標後方可組織生産,否則不得進行採掘活動;新建礦井沒有落實先抽後採規定的,不得投入生産。
同時,我們要著眼長遠,研究加強煤礦瓦斯防治的治本措施,強化基礎工作。在這裡我提幾點導向性意見,請各成員單位結合自己的職責,提出的具體的實施方案。
一是組織召開煤礦瓦斯治理形勢分析與對策專家座談會。我們要廣開言路,集思廣益,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由國家能源局牽頭,會同國家煤監局,12月中旬邀請國內知名專家、煤礦瓦斯防治重點企業負責人,座談討論分析我國煤礦瓦斯防治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以及對煤礦瓦斯防治工作立法、監管、技術和管理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力爭形成煤礦瓦斯防治工作新思路,開創瓦斯防治新局面。
二是立即著手開展瓦斯防治示範礦井建設。按照“企業為主、政府支持”的原則,堅持高素質、高投入、嚴管理的綜合治理方針,通過專家會診,優化設計,系統改造、強化管理、素質提升,在全國建5-6個瓦斯防治示範礦井,在全國起到引導和示範作用,強化煤礦瓦斯防治基礎工作。今年底,由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牽頭,先啟動黑龍江龍煤集團公司1-2個瓦斯治理示範礦井建設。
三是組織開展重點礦區專家評估會診。2005年,我們對45戶重點監控企業組織了專家會診。但現在情況已發生了重大變化,一些低瓦斯礦井逐步轉變成高瓦斯或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一些煤礦生産系統和技術裝備已遠不能適應安全生産的需要,由國家能源局、煤監局牽頭,依託煤礦瓦斯治理國家工程研究中心等科研院所,對全國重點礦區煤礦企業開展評估會診,調整安全重點監控企業名單,查找重點監控企業安全生産、技術管理等方面的隱患和不足,形成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四是進一步加強瓦斯防治技術攻關。現在防治煤與瓦斯突出機理和規律還不完全清楚,瓦斯抽採技術還不能滿足要求。建議設立煤礦瓦斯防治關健技術研究及重要裝備研發國家科技專項,實現瓦斯抽採技術的重大突破,促進先抽後採的全面落實,從源頭上消除瓦斯危害。
五是研究制訂“十二五”煤礦瓦斯防治實施方案。由煤礦瓦斯防治部際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在全面總結“十一五”瓦斯防治工作的基礎上,制訂“十二五”煤礦瓦斯防治實施方案,提出“十二五”的具體目標和政策措施。
六是開展煤礦瓦斯防治標準化體系建設。由煤礦瓦斯防治部際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煤監局等部門共同參與。標準至少應包括三個方面,第一,生産系統標準,優化生産佈局,合理集中生産,控制高瓦斯礦井井下採掘工作面個數和下井人員數量,促使煤炭企業加大瓦斯治理力度,提升生産力水平。第二,安全系統標準,含通風系統、抽採系統、監控系統和防突系統等,做到系統健全可靠,先抽後採。第三,管理系統標準,含機構、制度、人才、技術等方面因素。
七是進一步落實煤礦企業負責人瓦斯防治責任。煤礦瓦斯防治責任主體是煤礦企業,別人替代不了。這幾年的瓦斯防治經驗證明,只要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重視了,工作就能落實到位,事故就能有效控制。因此,有必要研究制訂加強企業負責人瓦斯防治責任的機制,加大事故責任追究力度,促使企業領導人主動加強安全生産工作。
三、充分發揮部際協調機制,增強工作合力
當前,正處在冬季煤炭市場供應偏緊的時期,全國煤礦瓦斯防治形勢十分嚴峻,明年又是實現國務院提出的瓦斯基本治理階段目標的關鍵之年,部際協調領導小組要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實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實現全國煤礦瓦斯防治形勢的明顯好轉。
(一)加強協調,形成合力。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加強溝通,資源共享,相互配合,協同作戰,進一步完善煤礦瓦斯防治工作體系建設,充分發揮各成員單位的優勢,推動瓦斯防治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要督促各省(市、區)瓦斯集中整治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認真履行職責,抓指導,抓落實,抓整改,全面落實緊急通知精神,抓好本地區煤礦瓦斯專項整治活動,抓好重點煤礦的瓦斯監察監管。瓦斯辦要主動加強溝通協調,掌握各省(市、區)緊急通知精神貫徹落實情況,加強與各成員單位的聯絡,依靠各方面力量,共同推動煤礦瓦斯防治工作。
(二)加強督查,狠抓落實。各成員單位和部際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都要把抓好煤礦瓦斯防治,作為當前的一件大事,集中精力,務求實效。特別是緊急通知明確的措施,要督促各省(市、區)嚴格執行到位,堅決控制住瓦斯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三)加強調研,理清思路。各成員單位要圍繞緊急通知精神的落實,圍繞實現明年瓦斯防治形勢明顯好轉的基本治理階段目標,深入基層,掌握實際情況,深刻分析當前煤礦瓦斯事故的特點、規律和深層次原因,認真研究瓦斯防治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突出前瞻性、預見性和主動性,進一步理清思路,找準對策,提出措施,對症下藥,為部際協調領導小組科學決策,高效決策,推動瓦斯防治思路創新,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
同志們,抓好煤礦瓦斯防治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是重要的民生工程,黨中央、國務院對我們寄予厚望。我們要堅定信心,迎難而上,只爭朝夕,真抓實幹,協調各方面力量,抓好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堅決遏制住當前煤礦瓦斯事故多發的勢頭,堅定不移地實現明年瓦斯基本治理階段的目標,促進煤礦安全生産形勢的穩定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