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物價系統近年來著眼于落實中央1號文件精神,先後出臺實施了一系列支農、惠農政策,在運用價格政策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方面取得顯著成效。
一是調整涉農價費政策,為農民增收創造良好環境。合理歸併銷售電價分類。在陜西省推行商業、非普工業和非居民照明用電同價,商業和非居民照明用電每千瓦時分別降低9分和1.9分,陜西省降價總額約3億元,累計減輕“三農”電費支出12.4億元,實行農業排灌和農業生産優惠電價,年減輕農民用電負擔8152萬元,使農民在電價政策上享受到更多實惠。實行面向農民傾斜的電信資費政策。降低了群眾反映強烈的陜西省固定電話營業區間通話費標準,每分鐘由0.30元降低為0.20元,每年減輕群眾負擔約2200萬元。取消了移動電話長途漫遊通話費疊加收費,每年減輕陜西省電信用戶負擔約3.7億元。實行農産品綠色通道政策。對拉載果品、鮮活農産品的機動車輛,逐步實行免收省內公路通行費或實行包月繳費等優惠措施,全年減免金額2.06億元。
二是搞好價格信息服務,拓展農民增收渠道。完成對教育等10多個行業涉農價費成本監審,監審總額458億元,核減不合理費用24億元。去年1-11月份,陜西省共報送、發送價格監測數據16.7萬餘條,《價格監測情況》172期,為農民致富提供了豐富的信息。
三是強化涉農價費管理,切實減輕農民負擔。全面免除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雜費,年減輕學雜費、課本費15億元。規範農村醫藥價格秩序。加大對價格矛盾突出藥品的降價力度,出臺了296種2349個規格的基本藥物價格方案,下調了約45%的藥品價格,平均降幅為12%。清理涉農收費。對農民建房過程中土地、建設辦證等村莊規劃和農民宅基地規劃所涉及收費嚴格管理。去年,陜西省在貫徹國家取消和停止徵收106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基礎上,全面清理陜西省出臺的95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取消和停止其中19項收費,年減輕社會負擔3000萬元。同時陜西省共查處價格違法案件3073件,實施經濟制裁7134萬元,退還農民161.39萬元。
四是建立了有利於農民增收的價格補償機制。去年,陜西省共安排價格調節基金5億多元,用於扶持農副産品産銷、新農村建設等方面。動用省級價格調節基金4.67億元用於農村地震災區學校等公共服務設施重建的建材價格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