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關於印發2010年安全生産教育
培訓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
安監總廳培訓〔2010〕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煤礦安全監管和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總局和煤礦安監局機關各司局、應急指揮中心,各在京直屬事業單位、社團組織:
為貫徹落實全國安全生産電視電話會議和全國安全生産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做好2010年安全生産教育培訓工作,現將《2010年安全生産教育培訓重點工作安排》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2010年安全生産教育培訓重點工作安排
2010年安全生産教育培訓工作的總體要求是: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發展理念,全面落實全國安全生産電視電話會議和全國安全生産工作會議部署,緊緊圍繞安全生産工作大局,按照大教育、大培訓的要求,統籌規劃,改革創新,著力完善國家和省、市、縣四級安全培訓體系,強力推進以“三項崗位人員”(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産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農民工和班組長為重點的企業全員安全培訓,進一步加大監管監察幹部培訓力度,切實加強安全專業人才培養,大力推進培訓內容規範化、培訓方式多樣化、培訓手段現代化、培訓管理信息化,全面提升從業人員和安全監管監察人員的整體素質,為促進安全生産形勢持續穩定好轉提供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
一、進一步完善培訓體系,落實安全生産培訓責任
(一)完善國家和省、市、縣四級安全培訓體系。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安全培訓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進一步明確相關部門、企業和培訓機構的工作職責,形成政府、企業、機構“三位一體”協調有序的工作格局。深化安全培訓體制、機制、法制建設,進一步理順管理體制,完善規章制度,強化基礎工作。
(二)做好安全生産教育培訓“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把安全生産教育培訓納入安全生産總體規劃,同步規劃、同步部署、同步推進。緊密結合安全生産“十二五”規劃的編制工作,抓好安全生産教育培訓重大課題的研究和專題規劃的編制,明確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進一步加強對安全生産教育培訓工作的指導。
(三)進一步完善規章標準。儘快出臺《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明確特種作業範圍;修訂完善《安全生産培訓管理辦法》,研究制定煤礦安全培訓規定,制定修訂相關人員安全培訓大綱和考核標準,進一步規範安全培訓工作。
(四)落實安全培訓責任。把安全培訓納入安全生産執法檢查的重要內容,開展各類人員持證上崗和安全培訓情況專項檢查,指導督促企業加強培訓管理,加大培訓投入,嚴格執行全員培訓合格上崗制度。利用媒體、網絡或現場會、座談會,總結推廣安全培訓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引導各級管理部門和企業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增強做好安全培訓工作的自覺性。嚴格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落實培訓責任,保證培訓質量。
二、強化企業培訓的基礎作用,繼續推進全員安全培訓
(五)進一步強化依法培訓考核。依法加大培訓考核力度,確保“三項崗位人員”3年內100%持證上崗。嚴格各類安全培訓證書的管理,繼續實施全國統一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制度。
(六)實施企業班組培訓工程。以班組長和高危行業企業一線操作人員為重點,全面推進企業全員安全培訓。研究制定做好工礦商貿企業班組安全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企業自主培訓為主,實施企業班組安全培訓工程,加強班組長能力建設,開展班組內部培訓,確保員工做到應知應會。繼續實施煤礦萬名班組長培訓工程。新進員工必須經安全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七)切實加強農民工安全培訓。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民工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09〕11號),繼續抓好《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民工安全生産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總培訓〔2009〕19號)的落實,結合“安康杯”競賽,在工礦商貿企業中開展農民工安全知識送培訓活動,普及安全生産知識,提高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強化就業準入制度,支持有條件的培訓機構把農民工安全培訓與現有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和農民工就業、職業技能等培訓結合進行,統一考核,分別發證,減輕企業和農民工負擔。
三、進一步加大幹部教育培訓力度,提高幹部履職能力
(八)繼續實施領導幹部培訓重點工程。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2009-2012年大規模培訓幹部工作的實施意見》(安監總培訓〔2009〕78號)要求,進一步加強領導幹部培訓,重點辦好分管安全生産工作的市長、縣長以及市(地)、縣(市)級安全監管局局長和煤礦安全監察分局負責人研究班。按照中央組織部統一部署,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繼續辦好市(地)分管副市長(專員)和市(地)安全監管局局長專題培訓班,各省級安全監管局要對轄區內縣(市)分管領導以及縣(市)安全監管局局長進行專題培訓,確保3年內把市(地)、縣(市)分管領導以及安全監管局局長輪訓一遍。
(九)加大安全監管監察幹部業務培訓力度。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負責省級安全監管局、省級安全監管局負責市(地)、縣(市)級安全監管局的原則,分級實施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執法資格和業務培訓,重點加強新法規、新標準、新知識和新技術的培訓,確保2012年實現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執法資格培訓率達100%。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在繼續做好相關業務專題培訓的同時,重點辦好每月1次的視頻專題講座,並延伸到市(地)、縣(市)級安全監管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分局,進一步擴大培訓覆蓋面。
(十)進一步推進教育培訓改革創新。積極探索和推行幹部自主選學,擴大幹部在培訓中的選擇權,滿足幹部日益增長的多樣化、個性化培訓需求。改進培訓經費管理,實行經費“跟著項目走”、經費“跟著幹部走”等制度。完善培訓學時累計登記制度,建立健全培訓檔案,將參加學習培訓情況作為幹部考核評價及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據。新任職幹部沒有達到培訓要求的,要儘快補課。
四、創新培訓手段和方法,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十一)規範培訓內容。按照學用結合、因材施教的要求,加強培訓需求調研,結合不同類型、不同層次人員的崗位特點和培訓需求,緊緊圍繞安全生産工作實際,完善培訓課程設計,更新培訓內容,做到培訓內容規範化,切實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十二)改進培訓方式。在堅持和完善講授式教學的基礎上,根據不同培訓內容和不同學員的特點,靈活運用研討式、互動式、案例式、體驗式、模擬式等多種方法開展培訓,做到培訓方式多樣化,進一步增強教學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十三)創新培訓手段。推廣視頻專題講座,逐步推行遠程教育培訓。加強國際合作培訓。開發建立網絡培訓課堂,充分發揮網上培訓覆蓋面廣、共享性好、靈活性強、成本低廉的優勢,開展在線學習、網絡教育,做到培訓手段現代化,適應培訓發展新趨勢。
五、加強培訓基礎工作,推進培訓資源優化配置
(十四)加強培訓機構、師資和教材建設。繼續做好培訓機構資質認定和復審工作,加強培訓效果評估,建立一批安全培訓示範基地,推進培訓機構正規化和標準化建設。建立健全培訓師資庫,實現優質教師資源共享。繼續開展對培訓機構負責人和骨幹教師,特別是在職中青年教師的培訓,不斷充實新知識新理念,提高理論水平和教學能力。研究制定教材編寫規劃,統籌教材編寫。突出案例特色,開發適用於不同層次人員的安全培訓教材,重點做好企業班組培訓教材編寫工作。開展優秀課件、教材評選活動,及時發佈相關信息。
(十五)加大信息化建設力度。加快安全培訓信息化建設步伐,大力推行計算機考核管理,逐步實現培訓管理信息化。完成金屬非金屬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産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産管理人員安全培訓考試題庫建設和配套軟體開發工作,並向全國推廣。繼續做好安全培訓信息統計工作。
六、積極推進安全學科建設,加強安全專業人才培養
(十六)落實安全人才培養措施。協調教育部及有關高校,採取對口單招、獎助學金傾斜和校企聯合等措施,進一步擴大礦業、化工等院校主體專業招生規模;推動發展職業技術教育,鼓勵和支持企業辦好技工學校,變招工為招生,為高危行業培養更多的專業技術、技能人才。
(十七)繼續加強安全工程學科建設。抓好“安全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申報工作。繼續做好安全工程專業認證、本科教育教材開發、安全專業精品課程建設以及相關課題研究等工作。適時組織召開安全人才培養專題會議,總結分析安全人才現狀,研究“人才興安”相關政策措施。
(十八)進一步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做好註冊安全工程師條例的立法及其配套規章建設工作。召開全國註冊安全工程師工作座談會,總結交流經驗和做法,推動各地加快組織實施註冊助理安全工程師資格,進一步發揮好註冊安全工程師的作用。做好年度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加強註冊和繼續教育管理,推進註冊管理信息化建設。儘快研究實施安全評價師職業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