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5日,國家土地督察機構在京召開新聞通氣會,公佈例行督察工作情況和2009年例行督察結果,旨在及時公佈例行督察工作情況和成效,針對發現的問題進一步督促地方政府加強整改,同時,加強督察成果公開力度,並接受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2008年初,國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在河北省滄州市開展了首項例行督察。兩年來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共在26個省(區、市)和3個計劃單列市開展了55項例行督察。2009年,9個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在全國24個省(區、市)及3個計劃單列市共150個縣(市、區、旗),開展了39項例行督察,向19個省(區、市)人民政府發出23份例行督察意見書。截止1月18日,督促例行督察地區應追繳土地出讓金39.41億元,已追繳到位25.98億元,收繳罰沒款4.24億元,追繳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0.26億元、耕地開墾費382萬元,發放徵地補償費1.49億元。督促有關地方政府和用地單位補充耕地1180公頃,補劃基本農田8456公頃,復耕土地面積1554公頃。收回閒置土地614公頃,盤活批而未供土地4599公頃。
國家土地督察機構2009年例行督察結果顯示,一些地方違法違規用地情況仍然比較嚴重,共發現土地違法違規問題8514件,涉及土地面積38603公頃,其中耕地面積12990公頃。主要集中在五個方面:一是部分地區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落實不到位。二是一些地方違規設立和擴大開發區現象比較嚴重。三是部分地區違規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問題比較突出。四是一些地方土地出讓管理不規範,欠繳和違規減免土地出讓金較為突出。五是一些地方土地未報即用違法情況嚴重,案件查處不到位,整改不落實。
針對例行督察發現的問題,各派駐地方國家土地督察局向有關省(區、市)人民政府及時發出例行督察意見書,地方政府按照土地督察機構的意見書進行了認真的整改。截至2010年1月18日,督促地方政府撤銷出臺的違法違規文件45個,新制定規範性文件92個;對於發現的8514件土地違法違規問題,地方自行糾正1156件,立案4744件,結案4221件。拆除違法用地上的建(構)築物119.64萬平方米,沒收建築物967.64萬平方米,復墾土地面積1554公頃。約談198人,對1323人提出黨政處分建議,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365人。
國家土地督察機構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切實履行土地督察職責,將“敢於碰硬、不怕得罪人”作為主線貫穿督察工作始終,促進地方政府管好用好土地,保障中央最嚴格耕地保護和節約集約用地制度的有效落實,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努力為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保障用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