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部長周生賢3月18日主持召開環境保護部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澱粉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等八項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部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部分申請上市或再融資公司的環保核查意見。
會議認為,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完善國家環境保護標準體系,規範水污染物排放行為,根據《國家排放標準中水污染物監控方案》等相關規定,制訂《澱粉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酵母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油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陶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銅、鈷、鎳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鎂、鈦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等八項標準是十分必要的。標準確定了工業廢水排入城鎮污水處理系統的污染物控制方式,進一步規範和完善了國家排放標準的污染物監控要求,合理設置了國家排放標準的實施方案。標準的實施,對於嚴格規範重點行業、重點污染源的監督管理,促進污染防治和減排,保護生態環境都具有積極作用。會議決定,以上標準經進一步修改後會同國家質檢總局聯合發佈實施。
會議經過認真討論,原則通過大廣公路蒙冀界至承德段工程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意見;原則通過江蘇曠達汽車織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玉龍鋼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夢娜襪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上市或再融資的環保核查意見。
環境保護部副部長潘岳、張力軍、吳曉青、周建、黨組成員胡保林,核安全總工程師陸新元出席了會議。
機關有關司局負責同志列席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