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3月28日從山西省環保廳獲悉,為改善煤炭發運站臺周邊及鐵路沿線的大氣環境質量,減輕煤塵污染對當地居民身體健康的影響,省環保廳和太原鐵路局聯合向煤炭發運站、專用站臺的煤塵污染發起總攻,不符合環保要求的煤炭發運站必須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務,否則環保部門將依法給予處罰。
監測數據顯示,目前,揚塵污染已成為山西省各城市(鎮)大氣污染的主要因素,而煤炭發運站在煤炭裝卸及運輸過程中可産生大量煤塵污染。據不完全統計測算,每裝卸1噸煤炭可産生煤粉塵3.53千克至6.41千克,每堆存1噸煤每年可産生煤粉塵1.48千克至2.02千克,給周邊居民的身體健康和鐵路行車安全帶來較大影響。
按照要求,對2006年11月以後建成投運而沒有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或沒有履行環保“三同時”手續的煤炭發運站,要責令其限期補辦環保手續;對佈局不合理的煤炭發運站,要依法予以關停取締。各煤炭發運站需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務,逾期沒有完成治理任務,環保部門將依法給予處罰,並要予以關閉或淘汰。對於環保設施運行不正常的煤炭發運站將依法加倍徵收揚塵污染排污費,並責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仍沒有整改的,依法予以關閉。
此外,從今年6月開始,所有粒度在35毫米及以下的煤炭經鐵路運輸時必須按規定進行抑塵處理。驗收合格的煤炭發運站,鐵路部門將優先安排煤炭發運計劃,優先調配運力;驗收不合格的,不僅會被取消發運計劃,鐵路部門還會對其實施限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