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建設被列為海南省“一號民生工程”,國土部門將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作為今年供地的重中之重,採取多條措施為保障性住房供地大開“綠燈”。省國土環境資源廳提供的數據顯示,今年海南省保障性住房計劃供地1.21萬畝,至3月底已供應和列入4月份供地計劃186公頃。
“‘兩個暫停’4月1日解禁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是4月份的供地重點之一。”省國土環境資源廳有關負責人説。
據了解,今年海南省計劃建保障性住房10.09萬套,總建築面積714.5萬平方米,計劃用地807.4公頃。
為確保保障性住房用地落到實處,省國土環境資源廳加大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應力度,本著“有保有壓、分類保障”的原則,在綜合平衡各市縣用地需求的基礎上,及早制定了今年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計劃,優先安排項目用地。同時,採用計劃單列方式足額保證列入年度建設計劃的保障性住房(含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雙限住房)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需求,突破計劃指標的可先行辦理相關轉用審批手續,同時辦理追加指標審批手續。同時,對保障性住房建設等擴大內需、保民生重點項目,採取提前介入、指定專人負責、跟蹤服務、特事特辦等措施,全力做好保障性住房項目用地預審、用地報批等服務工作。並建立用地審批“綠色通道”,實行集體會審、並聯審批等方式,加快用地審批速度。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用地採取劃撥方式供地,雙限住房採取招標方式供地。
與此同時,該廳將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作為市縣商品房用地供應的前置條件:凡不落實保障性住房用地的,扣減其商品房用地供應指標。
為全面落實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4月上旬,省國土環境資源廳組織了4個工作組,由廳領導帶隊分赴各市縣,對各市縣保障性住房用地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導,現場解決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存在的問題,調查核實各市縣項目用地落實情況,以確保海南省保障性住房用地及時落實到地塊。該廳要求各市縣必須在省正式下達市縣保障性住房計劃後一個月內,全面落實項目用地,完成土地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