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海口4月8日電(記者 卜雲彤)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海南“豇豆事件”中的13名相關責任人最近陸續被問責。
今年2月6日以來,武漢、廣州、合肥、鄭州等11個城市陸續查出海南豇豆農藥殘留超標,被稱為“豇豆事件”。
海南省紀委、監察廳對“豇豆事件”進行了調查處理,近日對問責情況進行了通報。三亞市對農業局局長宮建國、副局長羅宏偉、市農業綜合執法支隊支隊長黎明等人分別作出行政免職、停職檢查6個月、全市通報批評等處理;陵水黎族自治縣對縣農委主任董存雄等人作出通報批評,並對相關人員進行誡勉談話;省工商局黨組給予三亞市工商局崖城工商所長等人作出免職處理,還責成陵水縣工商局相關副局長做出書面檢查並在全系統進行通報批評。
海南省紀委、監察廳的通報指出,“豇豆事件”暴露出一些市縣和職能部門在履行職責,特別是在農藥市場監管、農産品質量安全檢測方面存在突出問題,教訓十分深刻。
通報要求,各級各部門要明確責任,繼續加大農産品質量安全監管力度。對監管不力、不認真履行職責、失職瀆職給農業生産和農民造成重大損失、影響惡劣的問題,要加大問責力度。對典型案件,該通報的要通報,該曝光的要曝光。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