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大對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督辦案件的查處支持力度,進一步規範對專項經費的管理,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于近日下發了《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辦案補助經費撥付辦法(試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辦案補助經費的申請和撥付程序。辦案補助經費的撥付數額為每案2萬元至20萬元。
《通知》明確,對於危害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嚴重破壞出版發行秩序的案件,如印刷、複製、發行淫穢出版物達1萬冊(件)以上的、非法出版物達5萬冊(件)以上的、盜版出版物達10萬冊(件)以上的重大案件;重大假報刊、假記者、假記者站、假新聞案件;重大互聯網和手機網站傳播淫穢色情信息或者通過手機傳播淫穢色情信息案件等均可被列入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督辦的案件。如果案件涉及的非法出版物雖未達到所規定的數量,但案情複雜、影響惡劣且具有典型性的案件,也可被列入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督辦案件。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應對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督辦案件的查辦工作給予足夠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保障。確有實際困難的,經省級“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辦案補助經費的申請,原則上在案件已經偵辦終結或已經進行宣判後,才能向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提出。對案情極為複雜,需要投入巨大的案件,雖未偵結或審結,但辦案經費確實不足的,也可以作為特例向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申請,經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負責人同意後可給予辦案補助經費。《通知》特別強調,批准的辦案補助經費應按財務管理規定完善撥付手續,且不得挪作他用。
據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有關負責人介紹,追根溯源、查辦大案要案是“掃黃打非”工作中的一項重點任務。近年來,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確立了重點案件督辦制度。2009年,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從聯合舉報中心接收舉報線索、各地報送備案線索中,挑選了一批重點案件進行了掛牌督辦。其中,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聯合公安部共同掛牌督辦“掃黃打非”重點案件達17起;由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掛牌、各省(區、市)“掃黃打非”辦公室督辦重點案件40起。對這57起重點督辦案件,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通過直接協調督辦和專人、發函、電話督辦的方式及時掌握案情、推動查處,其中包括四川成都“6•11”批銷淫穢盜版音像製品案、“5•05”系列制售低俗音像製品案、哈爾濱“3•07”儲存銷售非法圖書案、廣州“7•15”制售非法音像製品案等,截至目前,涉及20余個省份的57個重點案件的查處情況均有不同程度的進展,做到了及時偵辦、移送、審結。此外,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還建立了完善的“掃黃打非”案件查辦保障機制,規範了重點案件查辦補助經費使用辦法,實行了重點案件審結的隨時表彰。2009年,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共下撥給各地查辦全國重點大案要案專用補助經費185萬元,有力保障了全國重點案件的有效查處。為充分發揮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在案件查辦工作中的指導、協調、督辦和激勵作用,帶動各地重視案件查辦和表彰獎勵工作,避免重復獎勵,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已將全國“掃黃打非”辦案有功集體、辦案有功個人的表彰獎勵制度化、規範化、日常化,凡達到表彰要求的“掃黃打非”案件,一俟結案隨即表彰,不再年終統一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