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財稅部門近日出臺實施方案,將《國務院關於推進海南國際旅遊島建設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的財稅優惠政策措施層層分解、細化為11項主要工作,並逐一分解落實到有關部門,嚴格規定進展時限,多數工作有望在今年年內完成。
國家賦予海南建設國際旅遊島的特殊政策應該如何理解,又怎樣落地?這是海南在國際旅遊島開局之年面臨的最大課題。省財稅部門出臺的實施方案正是對這些問題的回應。
在這11項工作中,生態建設與節能減排是重頭,共有5項,分別為:落實對海南國家級公益林的補償、落實將海南部分市縣列入國家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範圍、落實將尖峰嶺等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列入國家生態補償試點政策、研究制定國家生態補償機制試點省實施辦法、落實對海南減排增加專項轉移支付等。
此外,有3項工作支持金融機構建設,包括研究地方性商業銀行、推動旅遊産業基金、研究房地産信託投資基金的政策與可行性等;兩項工作推動旅遊産業發展,包括搭建國際旅遊島建設投融資平臺、制定海南省發展旅遊購物的配套支持政策等;還有一項工作為落實好中央財政對海南的轉移支付的政策。
省財政廳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認真研究、梳理《若干意見》提出的財稅優惠政策措施,有利於準確理解和正確執行政策精神,充分利用國家賦予海南省的優惠政策,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確保各項政策儘快落到實處,支持推動國際旅遊島建設。
實施方案同時將每項工作分解落實到具體部門,並對相關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出臺和實施都規定了進展時間表,其中推進生態建設的相關政策全部要求在今年底之前出臺或落地實施。(記者彭青林 通訊員蔡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