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監會主席助理陳文輝在5月10日召開的壽險公司風險管理研討會上指出,加強風險管理對於壽險公司、壽險行業以及保險監管都具有重要意義,要進一步加強風險管理制度建設和有效性監管,進一步完善壽險公司風險管理體系。
陳文輝指出,加強風險管理是壽險行業的發展基石。壽險行業只有加強自身風險管理,以穩健的形象示人,才能向客戶傳遞信心,行業才能持續發展。加強風險管理是壽險公司的戰略保證,設計合理、運行有效的風險管理是企業的管理者和董事會實現公司戰略目標的保證。加強風險監管,防範化解風險是保險監管的首要任務,也是實現監管目標的基礎。
陳文輝指出,近年來,保險業在風險管理的理論研究、制度建設和風控實踐等方面成效顯著。一是風險管理的理論體系逐步建立。提出了“早預警、早發現、早化解”的風險管理思想和監管的首要任務是防範風險。提出了風險防範的“五道防線”理論,即公司內控是基礎、償付能力監管是核心、現場檢查是重要手段、資金運用監管是關鍵環節、保險保障基金是屏障。提出了市場行為監管、償付能力監管和保險公司治理結構監管的“三支柱”監管理論。這些理論為行業風險管理和監管實踐提供了重要指導,幫助行業克服了發展中的困難。二是風險防範的監管制度框架逐步構建。公司治理監管圍繞治理結構完善,先後出臺涵蓋治理結構規範、董事會運作、獨立董事和關聯交易管理、內部審計和內控評價,以及收付費管理等領域的制度。償付能力監管圍繞償付能力額度和監管指標管理,建立了編報規則體系,季度和年度報告制度,償付能力危機應急機制,以及動態償付能力測試等。市場行為監管圍繞消費者保護,推進條款通俗化和標準化、完善産品信息披露、建立投保提示、樹立基本服務規範等。監管模式圍繞扶優限劣,合理分配監管資源,建立現場檢查和非現場分析相結合的分類監管框架。三是壽險業的風險逐步得到化解和防範。推動壽險公司改制上市,促進了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化解了利差損歷史遺留風險;引導行業結構調整,化危為機,通過調整結構抵禦風險;通過月度業務風險監測和季度風險評估,輔以現場檢查,及時對壽險公司風險進行預警和防範。此外,壽險公司的風險管理體系正逐步建立。
陳文輝強調,要加強風險管理制度建設和有效性監管,進一步完善壽險公司風險管理體系。一是要高度重視和加強風險管理工作。加強壽險行業風險管理的理論研究,抓緊出臺指導性和可操作性強的風險管理實施指導意見,不斷完善內控監管和非現場監管,提升分類監管效率。二是要抓緊完善壽險公司風險管理體系。壽險公司要完善風險管理組織框架,明確職責分工,強化IT控制、加強監督考核,建立全員參與的風險管理文化和體系。行業要抓緊搭建風險管理的培訓交流平臺,加強風險管理人才的培養。三是要加強對壽險公司風險管理有效性的監管。保監會將積極推動保險公司全面風險管理工作的落實,完善風險管理的預警指標體系,加強對保險公司風險管理系統有效性的檢查和評價。
研討會上,保監會人身保險監管部主任梁濤介紹了《壽險公司全面風險管理實施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起草的有關情況。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夯實內控基礎,構建全員參與的風險管理體系”為題進行了演講,法國再保險公司介紹了全面風險管理的實踐,並解析了國際評級機構對保險公司風險管理的評估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