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
《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衛生監督規範(試行)》的通知
衛辦監督發〔2010〕8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衛生部衛生監督中心:
為貫徹落實衛生部、工商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印發的《關於加強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監督管理的通知》(衛監督發〔2010〕25號)要求,我部組織制定了《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衛生監督規範(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各地在執行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請及時與我部溝通。
聯絡人:衛生部監督局環境處 張 利
聯絡電話:010-68792407
《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衛生監督規範(試行)》.doc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