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監會5月25日召開第四屆保險公司董事會秘書聯席會議,保監會主席助理袁力出席會議並講話指出, 近年來保險公司治理建設取得積極成效,行業整體治理水平明顯提升,保險公司治理監管理念逐步成熟,監管機制基本健全,今後要繼續按照“形神兼備”的目標,進一步規範保險公司股東行為,完善保險公司董事會運作機制,推動保險公司內控建設,提高保險公司經營管理透明度,引導保險公司規範薪酬管理,提升公司治理監管水平。
袁力指出,近年來,保監會在保險公司治理建設上積極探索,大膽創新,建立健全制度,加強培訓宣傳,努力督促落實,在全行業的共同努力下,保險公司治理建設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主要表現在五個方面。一是制度建設不斷完善,治理框架基本健全。保險業基本建立了較為健全的公司治理制度體系,為加強公司治理、規範公司運作奠定了堅實的制度基礎。二是股權結構得到改善,股東行為更加規範。保監會通過嚴格股東資質審查,在準入上著力鼓勵保險公司引進優質企業作為戰略投資者或主要股東,推動保險公司股權結構多元化。同時,研究制定了《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加強對股權流轉和股東行為的監控,引導控股股東強化股權約束,推動公司規範運作和理性經營。三是董事會建設不斷加強,職能作用更加突出。保險公司董事會組織構成更加完善,董事會職能進一步強化,董事會運作更加規範。四是內控體系逐步健全,內控水平不斷提高。保監會積極推動保險公司深化內部審計體制改革,強化關聯交易的內部審查監督,大大提高了保險公司的內控建設水平。五是激勵約束機制基本建立,問責機制逐步落實。在薪酬激勵方面,全行業的薪酬管理水平不斷提高。在問責方面,保監會在年初發佈了《保險機構案件責任追究指導意見》,並督促公司認真落實。目前,公司內部問責機制逐步健全,高管人員的責任意識不斷加強。
袁力指出,必須清醒地看到,目前保險公司治理還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現在:個別公司股東行為不規範,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濫用權力,損害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部分董事尤其是股權董事對保險經營規律認識不深,難以對公司重大決策提供專業支持;有的獨立董事受控股股東和管理層的影響,獨立性不強,在重大決策中未能起到有效監督的作用;一些公司內控制度流於形式,沒有得到有效執行;少數公司考核指標不科學等。
袁力指出,近年來,保監會借鑒國際保險監管的基本規則和成功實踐,針對我國國情和行業實際,不斷探索和豐富公司治理監管的內涵,監管理念逐步成熟,監管機制基本健全。第一,公司治理監管的目標進一步明確。當前公司治理監管的主要目標是:防範保險資金被非法挪用侵佔,保護保險資産安全;解決公司治理層面的嚴重衝突,維護公司正常經營;推動保險公司建立健全內控體系,提升決策、執行和風險控制能力,同時防範董事和高管人員舞弊風險。第二,公司治理監管的理念基本成熟。現階段,公司治理監管主要遵循三個理念:一是公眾公司理念。即應當按照公眾公司的標準對保險公司實施監管,特別強調公司運作的透明性和程序合規性。二是保險資産安全理念。重點關注保險資産安全風險,通過有效的監督制衡機制,防止保險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非法轉移、侵佔保險公司資産。三是“最佳實踐”理念。基於公司治理的複雜性和不同公司顯著的個體差異,公司治理監管較為注重標準的包容性和可行性,通過採取鼓勵、示範和合理干預的監管方式,引導保險公司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向“最佳實踐”靠攏。第三,公司治理監管創新了監管手段,健全了監管機制。初步構建了包括規則引導、行政審查、非現場監管、現場監管、信息披露、窗口指導、評級分類、培訓交流和綜合處置等措施的公司治理監管框架。這些具體措施中,既有對傳統監管手段的借鑒和吸收,又有基於公司治理特點的創新和發展。
袁力指出,保監會將繼續加強監管,從六個方面進一步推進保險公司治理工作。一是嚴格管理,進一步規範保險公司股東行為。推動落實《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各公司要根據新的要求,對自身股權狀況進行認真梳理,理清保險公司股權控制鏈條,建立關係清晰、資質優良、結構合理、流轉有序、行為規範的保險公司股權基礎。二是積極探索,繼續完善保險公司董事會運作機制。繼續推動完善董事會組織建設,強化董事會職能,規範董事會運作。在此基礎上,研究推動建立董事問責機制,探索改進獨立董事的提名機制。三是完善制度,有效推動保險公司內控建設。近期,保監會主席辦公會審議通過了《保險公司內部控制指引》。下一步,保監會將按照相關制度規定,加強監管,強化落實,持續推動保險公司改善內控。四是加強信息披露管理,逐步提高保險公司經營管理透明度。要按照要求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確信息披露職能部門和職責分工,認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增強公司透明度。五是健全薪酬監管制度,引導保險公司規範薪酬管理。要把薪酬考核與風險、合規管理相挂鉤,引導保險公司建立指標科學、標準合理、程序合規的薪酬管理機制,充分發揮激勵約束機制在公司治理、風險管控中的作用。六是深入開展公司治理評價,提升公司治理監管水平。近期,保監會制訂併發布了《保險公司治理評價指標》,各公司要按照要求積極組織開展年度評價,使評價結果最大限度體現公司治理的實際,推動完善公司治理。
據了解,下一步,保監會還將繼續加強制度建設,研究制定保險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管理辦法、規範保險公司薪酬考核的指導意見等相關制度,同時,按照國家政策的統一要求,研究建立規範的保險公司長期激勵機制,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監管制度。
5月25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公司治理專業委員會成立大會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公司治理專業委員會工作規程以及委員會領導機構成員名單。作為制度化交流平臺,公司治理專業委員會將發揮行業自律在完善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在參與公司治理制度建設、反映公司訴求、加強政策宣傳、推動公司治理人才隊伍建設、增進會員交流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各保險公司和保險資産管理公司的董事會秘書或相關負責人,保監會機關、各保監局有關人員,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中國保險學會相關負責人參加了會議。會議還安排了相關培訓,保監會相關部門對《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保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保險公司治理評價指標》作了政策培訓。有關專家還就保險公司董事考核評價、《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2號》等作了專題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