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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版總署:2010年文化産業專項資金開始申報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6月05日   來源:新聞出版總署網站

    2010年度文化産業發展專項資金自6月2日起開始申報,新聞出版總署新聞出版業發展項目庫重點項目被列入支持重點。5月12日,財政部還出臺了《文化産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對專項資金的支持範圍與方式、申報流程和管理監督等諸多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

    財政部《關於申報2010年度文化産業發展專項資金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顯示,申報截止時間為6月15日,總署出版産業司負責人提醒相關企業用好政策,加緊申報。

    《通知》明確指出,2010年度文化産業發展專項資金將重點支持出版企業、出版物發行企業跨地域整合,大型出版內容傳播平臺建設,區域性、全國性出版物流通渠道建設;支持已列入新聞出版總署新聞出版業發展項目庫的重點項目發展;支持重點行業産業升級和技術改造,數字出版、網絡出版、電子書等新媒體、新業態發展,支持新聞出版行業的數字技術與環保技術應用項目。專項資金還將重點支持全國文化體制改革先進企業和培育骨幹文化企業,對中西部文化企業適當傾斜;已完成轉制工作的中央級文化體制改革單位發展;國家級文化産業示範園區和示範基地建設;文化産品和服務出口;動漫産業發展等7個方面。

    按照《文化産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專項資金可以提供的支持方式包括貸款貼息、項目補助、補充國家資本金、績效獎勵、保險費補助等。

    《通知》要求,中央各部門(單位)歸口管理的文化企業,其申報組織工作由主管部門負責並上報財政部;各省級財政廳負責組織本轄區文化企業(項目)申報工作;財務關係在財政部單列的中央級文化企業直接向財政部申報。

    新聞出版總署新聞出版業發展項目庫建設是總署“十二五”規劃提出“項目帶動産業發展”的重要落地項目,在總署出版産業司的積極爭取下,項目庫今年成功實現了與中央財政的有效銜接。項目庫建設實行動態管理,各新聞出版企事業單位可隨時申報;列入總署“十二五”發展規劃的項目和已經獲批的國家級産業基地項目將直接進入項目庫。總署在組織新聞出版系統文化産業發展資金申報工作時,入庫項目將被優先考慮。

    自2009年10月啟動以來,新聞出版業發展項目庫已從全國各地徵集到1000余個項目,首批項目的專家評審工作已經完成,項目通過率達1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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