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行業宏觀指導,充分挖掘全國特色經濟林産業發展潛力,國家林業局日前發出通知,佈置《全國特色經濟林産業發展規劃(2011~2020年)》編制工作。
《規劃》編制分為“十二五”(2011~2015年)和“十三五”(2016~2020年)兩個階段,採取上下結合、專項調研、專家諮詢的方式,對規劃期內主要經濟林良種使用率、發展經濟林面積、增加森林覆蓋率、經濟林産品年産量和年産值、産品加工和儲藏保鮮比例、實現人均增收等提出明確目標。
國家林業局在通知中要求各省級林業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針對經濟林産業發展面臨的有關政策、法律、技術等重大問題,選擇有代表性的專題進行調查研究,並確定本地的優勢産業、主導産業和區域特色産業。具體內容包括社會經濟、土地利用現狀、經濟林生産情況和發展區劃、造林規劃、繁育基地建設、生産加工能力建設、貯藏能力建設、交易平臺建設、科技成果及適用技術推廣、經濟林從業人員培訓、投資估算和測算指標。通知要求各省級林業主管部門在8月31日前編制完成並上報國家林業局造林綠化管理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