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山西省已下發整頓和規範駐京辦事機構的實施方案,並公佈擬撤銷機構的名單,7月15日前將完成撤銷規範工作。除保留省政府駐京辦和11個市政府駐北京聯絡處之外,山西省所有縣區市政府以及政府職能部門以各種名義設立的駐京辦事處將被撤銷。
山西省目前共有34個駐京辦事機構,其中,省級1個(省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11個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或聯絡處,13個縣人民政府駐京辦事機構,9個省直部門駐京辦事機構。除保留的12個駐京辦之外,山西省所有縣市區以及各級政府職能部門、各類開發區管委會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職能的單位以各種名義保留的駐京辦事機構將一律撤銷。
對於擬撤銷的駐京辦,山西省將對其房屋、車輛等資産通過委託拍賣、出售、轉讓等方式公開處置,對資金、往來款項和債權債務全面核實,經有關部門清算盤點後,登出單位銀行賬戶。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管理的駐京辦人員,將由派出單位統一撤回安排工作。
明確保留的12個駐京辦事機構職能定位,即:承擔派出地黨委、政府委託的工作,為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承辦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交辦的事項;配合北京市做好維護首都穩定的有關工作;實行政企分開,強化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改進公務接待;協助流入地黨組織做好本地區在京流動黨員的教育管理服務工作。
山西省將對駐京辦事機構進行更嚴格的監管。每年對其進行審計,禁止超標準接待,嚴格控制經費支出,駐京辦事機構也不得使用財政資金在北京新建和購置具有經營、接待服務性質的場所。
7月25日前,山西省將派出兩個督查組,對應撤銷的駐京辦事機構相關情況進行檢查驗收。防止擬撤銷駐京辦改頭換面、名撤實存或轉入地下辦公等現象,並杜絕縣市區政府以任何名義或形式在北京設立新的辦事機構。
擬撤銷的駐京辦事機構名單
●太原高新區駐北京聯絡處
●河津市人民政府駐京辦事處
●芮城縣人民政府駐京聯絡處
●運城市發展改革委駐北京辦事處
●孝義市人民政府駐京聯絡處
●文水縣駐京勞動力管理處
●繁峙縣駐京辦事處
●河曲縣駐京辦事處
●侯馬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聯絡處
●襄汾縣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
●沁水縣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
●襄垣縣人民政府駐北京聯絡處
●朔州市朔城區駐京聯絡處
●山西省供銷社駐京聯絡處
●山西省萬家寨引黃工程管理局駐北京聯絡處
●山西省駐京勞務管理處
●山西省外辦駐北京聯絡處
●中國煤炭交易中心北京聯絡處
●山西省水利廳駐北京聯絡處
●山西省商務廳駐北京聯絡處
●北京晉衛招待所
●山西省農業廳駐北京聯絡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