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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局:應對氣候變化防治荒漠化減排潛力巨大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11月23日   來源:林業局網站

    11月19日,中德合作北方框架項目氣候變化與荒漠化防治專家諮詢會在北京召開,與會專家認為,氣候變化帶來的挑戰已經把沙化土地治理和沙産業開發利用的迫切性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將荒漠化治理與可再生能源發展和利用相結合發展沙産業,立足於荒漠化治理與能源發展雙贏,是推動我國能源結構的歷史性轉變,實現立足當前、面向未來的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有效手段。

    中德合作北方荒漠化防治框架培訓與支持項目是由中國政府和德國復興開發銀行共同投資,由中國國家林業局荒漠化防治辦公室具體實施,項目實施期為2010至2012年。主要目標是推動荒漠化防治方面政策層面與項目層面的信息溝通;促進中德合作項目、中國國內示範項目以及其荒漠化防治項目間學習和交流,以此來推動中國和德國雙方在林業和其他相關領域的投資與合作,支持中國履行《聯合國荒漠化防治公約》。

    與會專家在發言中指出,防治荒漠化是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舉措。荒漠化的過程是碳源過程,荒漠化防治過程是碳匯過程。通過保存林地生物量、遏制土壤侵蝕就是非工業減排;防治荒漠化、恢復植被,改良土壤增加碳儲量就是增加生物碳匯。我國是世界上荒漠化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荒漠化面積為264萬平方公里,佔國土面積的27%。防治荒漠化減排潛力巨大。同時,我國廣袤的荒漠地區是蘊藏可再生清潔能源的寶庫。荒漠區水平表面每年的太陽能總輻射量相當於3300億噸標煤,是太陽能資源最豐富的地區之一。荒漠區的風能理論儲量約為27億千瓦,實際可開發量約為2.7億千瓦。荒漠地區土地廣闊,適於發展生物質能源。利用物理、化學、生物等科學技術成就,發展知識密集型産業,通過光合作用,固定轉化太陽能,既可以轉變荒漠化地區能源利用方式,也緩解了因樵採而可能造成的天然植被破壞。

    專家同時指出,《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將林業造林和再造林碳匯項目列為清潔發展機制(CDM)項目,這為我國提供了通過國際合作加強國內荒漠化治理的新機遇。中國作為第一個成功註冊林業CDM項目的國家,可治理的荒漠化面積廣闊使我國在此領域潛力很大,荒漠化土地治理後得到的宜林土地都可以用來作為未來中國林業CDM項目的實施地。荒漠化地區CDM造林通過碳交易,使國際資金與我國森林生態補償機制互相補充成為可能,對促進我國整體生態建設的發展具有重大和積極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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