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資委今天(11月26日)召開中央企業法制工作座談會,這是中央企業法制工作第二個三年目標進入攻堅階段而召開的一次重要會議,這次會議的主要任務是: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分析後危機時代中央企業法制工作面臨的新形勢和新任務,總結交流工作經驗,明確下一階段工作要求,確保三年目標全面實現。國資委主任、黨委書記王勇做出重要批示,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出席會議並作重要講話。
王勇在批示中指出,一年多來,中央企業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企業改革發展的中心工作,深入推進企業法制建設,落實法制工作三年目標取得重要進展,企業法律風險防範機制的作用進一步發揮,為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做強做優做大中央企業作出了積極貢獻。
王勇要求,中央企業要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進一步加強企業法律風險防範機制建設,全面實現中央企業法制工作第二個三年目標,為打造一批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大公司大集團提供堅強的法律支撐,為進一步提升中央企業依法經營管理水平繼續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黃淑和指出,去年以來,中央企業採取多種措施,加大推動力度,法制工作取得重要進展,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進一步加快。截至今年6月底,已有98戶中央企業設立了總法律顧問,比例達到80%;有668戶重要子企業建立了總法律顧問制度,比第一年度增加了112戶;規章制度、經濟合同和重要決策的法律審核率達到100%的企業,分別有92戶、102戶和115戶。中央企業70%的歷史遺留重大法律糾紛案件已得到妥善解決,避免和挽回直接經濟損失110多億元。
黃淑和強調,國資委高度重視中央企業法制工作“三年目標”工作,計劃在中央企業連續實施法制工作三個“三年目標”,第一個“三年目標”是建立機制,第二個“三年目標”是發揮作用,第三個“三年目標”是完善提高,力爭經過九年的努力,使中央企業法律管理具有與國際大公司相抗衡的一定實力。當前,中央企業法制工作第二個“三年目標”順利推進,中央企業法制工作取得重要進展,法律風險防範機製作用進一步發揮,為中央企業依法經營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撐和保障。一是圍繞中央企業改革發展中心任務,法律風險防範機制的功能進一步增強。二是以人員到位和職責落實為核心,總法律顧問制度不斷完善。三是突出法律審核的“三個重點”(規章制度審核、合同審核和重要決策的法律審核),法律管理與企業經營管理進一步融合。四是加強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管理,企業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維護。五是注重深層次問題研究,企業法制工作的創新能力不斷提升。六是深入開展“五五”普法工作,企業合規文化進一步形成。
黃淑和指出,後危機時代企業法律風險防範面臨一系列新形勢、新任務。産業轉型升級不斷提速,要求法律風險防範機制加快向新興産業拓展;企業並購重組活動日趨頻繁,要求法律風險防範機制在企業整合中更好地發揮作用;企業組織形式和管理手段的發展變化,要求法律風險防範機制逐步形成一個完整鏈條;“走出去”步伐不斷加快,要求企業法律風險防範機制進一步從國內向國際延伸;國際貿易摩擦不斷增多,要求企業法律風險防範機制進一步從被動防守向主動應對轉變。
黃淑和強調,當前中央企業法制工作總的要求是: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中央企業加快轉變發展方式、進一步提升核心競爭力的中心工作,按照企業法制工作三年目標要求,以健全完善法律風險防範機制為核心,以全面建立總法律顧問制度為重點,確保企業法制工作三年目標各項指標落實到位,確保法律風險防範機制在促進中央企業科學發展中的作用得到進一步發揮。
黃淑和要求,為全面實現中央企業法制工作三年目標,要做好以下七項工作,一是進一步提高實現三年目標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二是進一步突出法律風險防範機制建設這一核心,三是進一步加強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這一重點,四是進一步提高規章制度、經濟合同、重要決策法律審核的質量和水平,五是進一步加大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的解決力度,六是進一步夯實中央企業法制工作基礎,七是進一步落實完成三年目標的工作責任。
各中央企業有關負責人、總法律顧問、法律事務機構負責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國資委(局)負責法律工作處室負責人近300人參加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