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3日從省教育廳獲悉,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開展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的通知》,全面啟動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福建省6個項目獲批,被列為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項目。
這6個項目是——
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際交流制度試點項目。探索建立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際交流機制,促進義務教育師資均衡配置。力爭2012年在試點縣建立起比較完善的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際交流制度。
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試點項目。以國務院批准廈門經濟特區擴大到全市為契機,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試點項目,實現廈門全市義務教育學校在辦學條件、財政撥款、教師配置和教育質量等方面的基本均等。
職業教育辦學模式改革試點項目。以推進政府統籌、校企合作、集團化辦學為重點,建立起政府主導、部門和行業指導、企業參與的辦學機制,推進中職教育集團化辦學取得突破。
探索閩臺高校教育交流合作新模式。深入開展閩臺高校合作辦學,探索建立應用型人才培養新模式;探索建立産、學、研、用相結合的人才培養新機制;探索推動閩臺高校學生互招、學歷學分互認、師資互聘的新辦法。
建立和完善民辦教育扶持政策。探索建立利用社會捐贈財産舉辦非營利民辦高校制度和政府對民辦低收費幼兒園的扶持資助制度,力爭在民辦高等教育和民辦學前教育兩個方面取得政策突破和制度創新。
建立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制度。2010年起在全省推行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統一筆試,市、縣(區)負責面試、考核、體檢等並擇優聘用。(記者 余瀟 通訊員 林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