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蛹化蝶的蛻變
——“十一五”我國科研院所轉制改革成效綜述
輝煌“十一五”·科技新亮點
寧夏林業所,這個地處西北內陸的科研院所,經歷了從瀕臨破産到起死回生的“涅槃”,把林業這個原本略顯弱勢的産業經營得紅紅火火;長沙建設機械研究院,這個曾經找米下鍋、舉步維艱的院所,通過創辦産業和改制上市,一躍成為行業翹楚,企業資産增值10萬倍……
10多年來,這樣的故事不斷發生。正是科研院所轉制改革帶來的創新動力,引發了“破蛹化蝶”般的蛻變。
“從1999年開始,全國先後有1300多家應用開發類院所完成了企業化轉制。這些院所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發生了根本性變化,科技與經濟結合緊密了,院所的技術創新和産業化能力增強了。”12月20日,科技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翟立新在接受科技日報記者採訪時透露,“十一五”期間,260多家中央級轉制院所獲得國家部委的縱向科技經費約150億元,是“十五”的1.7倍;來自企業的橫向技術服務性收入達768億元,是“十五”2.3倍;向行業企業轉讓技術成果累計16000多項,受益企業近10萬多家。
從“等靠要”到向市場要效益
技術開發類科研院所企業化轉制,是我國科技體系結構的重大調整,是我國科技體制改革的一個重要突破。“院所轉制後,改變了大量産業類院所游離于企業之外的狀況。”翟立新説,改革前,我國科技資源主要集中在院所和高校,通過轉制改革,相當一部分院所轉制後成為企業的研發機構。全國獨立科研院所數量由改革前的近5000家,減少了近1/4,精幹了科研隊伍,優化了科技體系結構,增強了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地位。到目前,企業研發投入佔全社會研發投入的比重和企業研發人員佔全國研發人員總量的比重,均達到了70%以上。
院所轉制改革還激發了創新的活力。江蘇建築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負責人這樣描述改制前後的對比:原先事業體制下是“等、靠、要”,現在變成了到市場中找飯吃;過去是“鐵飯碗”,現在是“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就要努力找工作”;過去比勞動時間、比吃苦耐勞,現在比工作效能、比創新精神……
發生蛻變的不止江蘇建築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院所轉制後,科研開發從過去依靠政府給項目轉變為主動面向市場找項目,強化了技術開發的應用導向,科研開發與市場需求的結合更加緊密。”據翟立新介紹,目前大部分轉制院所已基本建立起科技型企業的運行制度, 90%以上的院所建立了企業會計制度和全員勞動合同制度,90%的以上的院所加入了企業社會保障體系。同時,院所在轉企的同時推進了改制,以産權多元化和規範法人治理結構為重點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為促進科技與資本市場的融合,目前大部分中央級轉制院所對下屬企業實行了公司制改造,已有中聯重科、烽火科技等30多家轉制科研機構的骨幹企業成功上市融資。此外,科技人員的收入明顯提高,由於推行了科技成果轉化的股權激勵辦法,很多骨幹科技人員擁有了企業個人股份,激發了他們轉化科技成果的積極性。
從“小富即安”到産業領頭羊
活力激發了,積極性調動起來了,轉制院所的創新和服務潛能也得到了充分的釋放。2009年,中央級轉制院所獲得國家部委的縱向科技經費37.3億元,比2005年增長了47.4%,橫向科技性收入186.4億元,是2005年的兩倍多。
2009年中央級轉制院所完成科研項目7923項,是“十五”末的1.5倍,“十一五”期間累計獲得國家獎勵250多項,獲專利授權13590項。國家依託轉制院所建立了40多個國家重點實驗室、65個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轉制改革打破了院所産業‘小富即安’的局面,加速了科技成果的轉化和産業化。”翟立新説,轉制後院所成為獨立參與經營開發的市場主體,既是科技開發的主體,也是轉化應用的主體,科技開發和産業化一體化發展,成果轉化的效率大為提高。“十一五”末260多個中央級轉制院所實現總收入比“十五”末翻一番達到1502億元,完成利潤142億元,是“十五”末的4.37倍,上繳稅金88億元,是“十五”末的2.7倍。
“這些轉制企業不再是單純的高新技術企業,在自身迅猛發展的同時,他們肩負著積極推廣應用先進實用技術、攻克關鍵核心技術的使命,往往對整個行業起到技術輻射的龍頭帶動作用。”翟立新舉例説,僅2009年中央級轉制院所向行業企業轉讓技術成果累計4894項,其中新産品1248項。
盤點“十一五”,在攻克關鍵技術、推動産業進步的“成績表”上,人們可以發現,轉制院所表現不俗:鋼研總院牽頭的新一代可循環鋼鐵流程工藝技術取得突破,依託曹妃甸工程建立了潔凈鋼生産平臺,實現了轉爐功能的優化組合,每條生産線平均每年節約50萬噸標煤;電信科學研究院研究提出具有自主知識産權的第四代(4G)技術標準TD-LTE,將使我國通信在4G時代掌握更多話語權;株洲電力機車研究所在我國新一代時速350公里及以上高速列車的控制系統、牽引驅動、車體研製平臺等關鍵技術上取得突破性進展……
從“摸著石頭過河”到持續深化改革
回顧院所轉制的歷史,翟立新説:“科研院所轉制改革走在了事業單位改革的前面,沒有現成的經驗可循,改革涉及到院所管理的各個方面和科技人員的切身利益。因此,轉制改革是一項探索性很強的系統工程。”
據了解,院所轉制在上世紀90年代初就開始探索,通過試點先行,逐步探索,為改革全面推開和持續深化創造了條件,積累了經驗。圍繞院所轉制國家出臺配套政策達到30多項,涉及資産管理、社會保障、人員待遇、稅收政策等多個方面,而且目前這些政策仍在不斷補充和完善。
翟立新介紹,“十二五”期間將繼續深化企業化轉制改革,重點完善企業運行機制、科技開發機制、成果轉化機制和人員激勵機制,以産權為紐帶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建立與市場需求緊密結合的産學研合作機制,強化行業技術帶動與輻射作用。
院所轉制後,如何加強對行業共性技術的支持?“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轉制院所實現共性技術研發的形式多樣化,方式也是市場化的。轉制院所主要通過承擔國家科技計劃和受企業橫向委託兩種方式實現。不難發現,這些院所來自企業的橫向技術服務性收入成倍增長,這正説明他們與行業的技術聯絡日漸緊密,輻射能力也逐步增強,今後政府還要加強引導支持。” 翟立新向科技日報記者透露,科技部正在與有關部門研究,通過採取後補助、調整評價指標等方式,從激勵機制上加強行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促進産業轉型升級。同時,建設一批産業共性技術創新基地,加大對産業關鍵共性研發和推廣應用的引導支持。
翟立新介紹,科技部還將支持轉制院所圍繞戰略性新興産業構建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增強核心和前沿技術突破能力,加強與社會資本結合,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完善轉制院所改革發展配套政策,進一步完善以創新為導向的轉制院所業績考核辦法,完善離退休人員待遇政策,加大對科技人員技術開發和成果轉化的激勵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