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印發2011年衛生工作要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衛生部新聞辦公室
日前,衛生部印發了2011年衛生工作要點。要點指出,2011年衛生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以健全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加快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為重點,全面完成2009-2011年五項重點改革任務,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和醫療衛生服務工作,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促進中醫藥發展,統籌推進各項衛生工作。
要點指出,衛生行政部門要緊密結合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紀念建黨90週年,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切實加強行業指導,激勵調動廣大醫藥衛生工作者履職盡責創先進、立足崗位爭優秀的內在動力,增強責任意識,提高業務本領,加強行業作風建設。要按照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要求,突出醫改重點任務,抓住關鍵環節,落實目標責任制,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為全面完成深化醫改近期五項重點任務、實現“十二五”良好開局提供政治動力和組織保證。
一是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降低群眾用藥負擔。鞏固和擴大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範圍。到2011年底,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基本覆蓋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行零差率銷售。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將村衛生室和非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納入基本藥物制度實施範圍。其他各類醫療機構也按規定使用基本藥物。不斷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調整完善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使用部分),更好地適應基層用藥需求,適時啟動制定新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工作。建立健全國家基本藥物採購機制,規範採購配送工作,建立藥品價格信息庫。加強基本藥物配備使用管理。開展國家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和處方集培訓。
二是加快公立醫院改革試點,使人民群眾切實受惠。確定一批易操作、經驗成熟的重點政策措施向全國推廣。按照“上下聯動、內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公立醫院改革原則,在全國範圍內推廣便民惠民措施,讓人民群眾儘快享受到便利的醫療服務。加強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管理,優化公立醫院佈局結構,組織開展國家區域醫療中心設置試點。優先發展縣級醫院,選擇300個覆蓋縣域人口較多、基礎較好的縣醫院開展綜合改革試點。完善有序規範就醫的引導政策,加快建立公立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分工協作機制。逐步實施首診在社區,建立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大醫院雙向轉診制度。推行優質護理服務、預約診療、先診療後結算、志願者醫院服務、便民門診等便民惠民措施。繼續制定常見病、多發病臨床路徑,增加實施病種數量,擴大臨床路徑實施覆蓋面。積極探索支付制度改革,完善政策措施,適當提高醫務人員待遇水平,擴大醫師多點執業試點和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考試試點範圍。積極探索重大體制機制改革試點。推動試點城市開展綜合改革,在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藥分開、營利性與非營利性分開等難點方面進行探索。積極推廣公立醫院以支付制度改革為切入點解決以藥補醫的做法。完善醫療機構分類管理制度,鼓勵、支持和引導社會資本發展醫療衛生事業,滿足群眾的多層次需求。將實施便民惠民措施與推進綜合改革、探索解決體制機制問題相結合,使人民群眾享受到改革的成果。
三是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保障水平,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不斷完善新農合製度。穩定參合率,繼續保持在90%以上的較高水平。進一步提高籌資水平、住院費用報銷比例、住院補償最高支付限額,穩步擴大門診統籌實施範圍,逐步將門診常見病、多發病及重性精神病門診費用納入統籌補償範圍。以省為單位全面推開提高兒童白血病、兒童先天性心臟病醫療保障水平試點工作,並逐步擴展大病救助保障病種範圍。健全管理經辦機構,提高管理和服務能力,全面實現參合人員在統籌區域內自主就醫和即時結算,推行農民健康“一卡通”工作。加大基金監管力度,加強定點醫療機構監督管理,推行支付方式改革。
繼續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繼續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和規範化管理,落實補償政策,推進綜合配套改革。完善人事分配製度,優化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強化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推動鄉村醫生補助政策的落實。繼續實施“萬名醫師支援農村衛生工程”,大力推進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工作。
四是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紮實做好衛生應急、重大疾病防控和婦幼衛生工作。全面完成國家基本、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加快實施國家基本、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研究擴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內容和覆蓋面,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人均經費標準。制定並落實公共衛生服務規範,完善工作機制,嚴格項目、資金管理。加大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力度,建立信息報告及發佈制度,開展項目評估,加強督導、考核,確保完成各項任務。
加強衛生應急能力建設,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工作,完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婦幼保健和健康教育工作。
五是強化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加大衛生監督力度。強化食品安全管理。開展《食品安全法》實施情況監督檢查,完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落實食品安全整頓工作任務,加強乳品質量安全工作,繼續打擊使用列入“黑名單”物質和其他化學原料生産加工食品行為。組織實施《食品安全信息公佈管理辦法》,建立健全信息公佈制度。繼續清理完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和地方監測方案,開展風險評估,及時發佈預警公告,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組織機構建設。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制度,著力加強事故報告和通報機制,提高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採取有效措施,加強餐飲食品安全監管。
加大職業病防治工作力度。認真落實《職業病防治法》及《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09-2015年)》,制定完善配套規章和標準。加強衛生監督工作,繼續深化衛生監督體制改革,啟動衛生監督體系建設。
六是加強醫療服務管理,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加強醫療質量管理。推進國家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中心、重點臨床專業國家級醫療質量與控制中心建設。繼續推進同級醫療機構輔助檢查結果互認工作,加強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確定並實施國家臨床重點專科和重點培育專科建設項目,提高我國專科醫療服務能力。加強醫療機構藥事管理,研究建立臨床藥師準入制度,推進臨床合理用藥。加強醫療器械臨床使用管理。加強院前急救建設和規範化管理,提高急救急診服務能力。規範臨床檢驗工作,加大醫院感染管理力度,保障醫療安全。加強護士隊伍建設。建立無償獻血長效機制,保證血液質量安全和臨床用血需要。進一步推動醫療康復、防盲治盲和戒毒醫療管理工作。嚴格醫療廣告的審批和監管。
強化醫療服務監管,啟動醫院評審評價工作,繼續加強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與使用管理,開展以改善醫療服務為重點的優質醫院創建活動,推進“平安醫院”創建活動,加強人體器官移植監管,進一步推動人體器官捐獻工作。
七是強化藥品質量安全監管,確保藥品質量安全。加強藥品監管工作。加大藥品、醫療器械生産經營環節監管力度,加強各地電子監管能力建設。加強藥物不良反應報告與監測,定期分析評估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信息,控制藥品安全風險。開展藥品安全責任體系評價試點工作,建立健全地方政府主導的藥品安全責任體系。紮實開展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加強保健食品、化粧品監管。
八是發揮中醫藥特色和優勢,不斷提高中醫藥服務水平。積極推進中醫藥事業發展。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進一步細化實化中醫藥事業發展相關政策措施。以縣級中醫醫院達標建設和擴大城鄉基層中醫藥服務覆蓋面為重點,加強中醫服務體系建設及能力建設。繼續推進“治未病”健康工程,推動區域中醫預防保健服務體系建設。繼續做好民族醫藥工作。加強基層中醫藥人才和技術骨幹培養,繼續開展鄉村醫生中醫專業學歷教育和中醫類別全科醫師培訓,實施基層老中醫藥專家臨床經驗繼承項目,探索建立中醫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推進中醫藥重點學科建設。加快推進公立中醫醫院改革,繼續推廣中醫臨床路徑,開展付費改革試點。加強對中藥基本藥物臨床應用的指導。研究制定鼓勵提供和使用中醫藥服務的優惠政策。加快落實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有關中醫藥任務。
九是加大衛生人才培養力度,推動衛生科技創新與發展。加強衛生人才培養。貫徹落實《醫藥衛生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2011-2020年)》。推動全科醫生培養和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工作,開展縣級醫院骨幹醫師培訓項目,繼續開展和適當擴大專科醫師準入試點。擴大實施鄉鎮衛生院招聘執業醫師項目,繼續實施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項目,開展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培訓藥師工作。加強繼續醫學教育,加大公共衛生和臨床藥學人才培養力度。開展西部衛生管理幹部和大型醫院領導幹部的培訓。加強醫學教育宏觀協調和管理,推進高校醫學院共建工作。
推進衛生科技事業發展。紮實推進“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傳染病防治”、“重大新藥創制”兩個科技重大專項及公益性行業專項等科技計劃項目的組織實施。
十是統籌推進各項衛生工作。深入開展衛生政策研究與衛生立法工作,實施醫藥衛生發展戰略規劃,加快推進衛生信息化建設,積極開展國際及港澳臺地區的交流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