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普遍關心的民辦幼兒園辦園水平參差不齊、服務質量良莠不一的狀況將得到有效改觀。日前,天津市教委制定出臺民辦一類、二類幼兒園和學前教育服務點設置標準,旨在進一步完善民辦幼兒園準入制度,實行民辦幼兒園分類管理,積極引導有序發展,確保適齡兒童在民辦園也享受到優質普惠的教育和服務。
按照設置標準要求,民辦一類、二類幼兒園和學前教育服務點是指符合法定條件的法人或者公民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舉辦的面向社會招收2歲至6歲以下學齡前兒童,對其進行保育和教育活動的教育機構。
民辦幼兒園的辦學主體可以多元化。可以單獨舉辦,也可以實行多種形式的聯合辦園。聯合舉辦民辦幼兒園必須簽訂聯合辦學協議,明確出資各方的出資數額和權利義務等。民辦幼兒園應有明確的辦園宗旨和培養目標,有完善的教育計劃,教育內容、教育方法應符合教育規律和幼兒的年齡特點,嚴禁幼兒教育“小學化”。
市教委有關負責人介紹,民辦園實行分類準入之後,對符合標準的頒發相應的辦園許可證,不符合標準的要限期整改,達不到標準的要堅決予以撤銷。對符合標準的民辦一類園將頒發教育部監製的辦園許可證,符合標準的二類園將頒發市教委監製的辦園許可證,對符合標準的民辦學前教育服務點將頒發區縣教育局監製的註冊證。 (記者 張雯婧 汪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