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科學發展上水平
——文化部社文司負責人就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範區(項目)創建工作答記者問
近日,文化部、財政部聯合下發通知,從2011年起,開展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範區(項目)創建工作(以下簡稱“示範區創建”)。這標誌著“十二五”時期我國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將進入一個整體推進、科學發展、全面提升的新的階段,由實踐推動向理論建設與實踐推動並重轉變,由硬體建設向軟硬體並重轉變,由“點、線”推動向“點、線、面”並重轉變。
為了解示範區(項目)創建工作的具體內容和要求,中國文化報記者近日專訪了文化部社會文化司負責人。
問:開展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範區(項目)創建工作是出於哪些考慮?
答: “十一五”期間,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下,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呈現出蓬勃發展的良好態勢,文化事業經費投入大幅增長,覆蓋城鄉的公共文化服務設施網絡體系初步形成,基層公共文化資源供給能力和服務能力不斷增強,但同時要看到,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進程和水平相比,與城鄉群眾日益旺盛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整體滯後,還存在許多困難和問題。一些地方黨委、政府對文化建設重視不夠,沒有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將文化建設真正納入“四位一體”總體佈局,片面追求GDP增長速度,政府主導的自覺意識不強;一些地方存在著“等、靠、要”問題,對公共文化設施沒有落實“建好、管好、用好”的責任,公共文化服務能力建設亟待加強;經費投入總量不足,結構不合理,資源缺乏有效整合,沒有發揮出整體效益等等。這些問題如果不儘快加以解決,勢必影響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全面進程和整體成效,影響黨中央戰略部署在基層的貫徹落實,影響“基本建成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和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目標的實現。
開展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範區(項目)創建工作,就是在“十二五”期間,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在全國東、中、西部創建一批結構合理、發展平衡、網絡健全、運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範區,培育一批具有創新性、帶動性、導向性、科學性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項目,為我國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探索路徑、積累經驗、提供示範,推動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科學發展上水平。通過開展示範區(項目)創建工作,有利於集成、整合“十一五”建設成果,充分發揮公共文化設施的使用效益;有利於進一步發揮典型的示範、影響和帶動作用,全面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有利於充分發揮地方政府的統籌職責和作用,為文化工作提供有力抓手;有利於更好地研究解決當前制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發展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問:創建工作主要分哪些類型?各有什麼要求?
答:創建類型分為2類,一類是“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範區”,要求能夠結合當地實際,堅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在滿足群眾基本文化需求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如何形成網絡健全、結構合理、發展均衡、運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進一步推動公共文化服務廣覆蓋、高效能,為構建基本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提供實踐示範和制度建設經驗。另一類是“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範項目”,要求能夠就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某一方面、某一構成要素進行探索,為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構成要素、組成方面提供實踐示範和制度建設經驗。
問:示範區(項目)申報為什麼要以地級市為主?
答:示範區的申報主體以地級市(區)人民政府(含省直轄的縣級人民政府)為主;示範項目的申報主體以地級市(區)文化管理部門(含省直轄的縣級文化管理部門)為主。
示範區的申報主體以地級市(區)人民政府(含省直轄的縣級人民政府)為主,主要基於以下考慮:一是地級市體量規模適當,既包括城區也包括農村,符合示範區創建工作統籌城鄉,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初衷;二是從體系建設角度,示範區創建工作是一個系統工程,包括設施網絡體系、公共文化資源的生産與提供體系、人才資金技術支撐體系、組織支撐體系、績效評估體系、制度設計研究等方面,地級市有較強的統籌、協調能力,能夠從各個方面組織實施,建立較為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三是從我國現有省、地、縣分級管理的行政體制和財政統籌方式考慮,示範區創建工作主要由各省文化廳、財政廳組織實施,省調動地級市和省轄縣比較直接,易於調控和指導。考慮到省級行政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文化建設基礎差異明顯,典型性和示範性不易突出,市轄縣、鄉鎮和街道跨度小,作為一級政府權責有限,因此,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範區申報主體定為地級市(區)人民政府(含省直轄的縣級人民政府)為主,同時具備一定的彈性,也可以包括一部分城鄉統籌較好、各方面協調發展的副省級城市。示範項目的申報主體則是地級市(含省轄縣)文化行政部門,主要是因為項目是文化部門或文化機構在某一方面開展的成功實踐,便於掌控和指導。
問:創建工作重在建設,具體有哪些重點任務和內容?
答:創建工作的重點任務包括:一是緊密結合實際,制定並實施具有地區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二是整體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努力實現共建共享;三是深化改革,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務保障體系;四是加強能力建設,提高服務水平。
重點創建內容包括:一是建立覆蓋城鄉、結構合理、功能健全、實用高效的公共文化設施網絡;二是建立比較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務人才、資金和技術保障體系;三是建立比較完善的公共文化産品服務供給體系;四是建立比較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務組織支撐體系;五是建立公共文化服務績效評估制度;六是建立制度設計成果資源共享機制,形成課題研究成果,為國家制定有關政策提供依據,為同類地區的發展提供借鑒。
問:我們注意到,這次創建工作的標準按照東、中、西部不同的經濟、社會發展情況來設定,請問制定標準的依據是什麼?在制定標準過程中有什麼考慮?
答:由於我國仍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沒有改變,社會的基本矛盾仍然是落後的社會生産力與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之間的矛盾沒有根本改變,文化建設同經濟社會各項事業一樣,城鄉之間、區域之間的發展很不平衡,因此,在制定創建標準時,我們充分考慮了各地實際,沒有採取“一刀切”,而是分成東、中、西部並分別制定了不同的創建標準。
創建標準主要依據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胡錦濤總書記2010年7月23日重要講話精神、全國文化體制改革工作會議精神、《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文化建設的意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若干意見》、《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條例》、《國家“十一五”文化發展規劃綱要》和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等公共文化設施建設標準、用地指標、評估定級標準等制定。在設置創建內容和標準時,我們主要考慮了以下幾點:一是以促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為重點,不求面面俱到;二是突出公共文化服務能力建設;三是突出地方政府責任;四是強調實踐推動與制度設計研究相結合;五是能夠量化的內容盡力量化;六是涉及廣電、新聞、體育等部門的工作內容,根據各部門要求達到相應標準。創建標準一方面供地方在制定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專項規劃時參考,另一方面,也作為評審驗收示範區(項目)工作的主要依據,並將根據形勢變化和中央要求,適時加以修訂完善。
問:示範區和示範項目的申報程序有哪些?名額是否有規定?如何進行有效的管理?
答:創建示範區評定採取地方人民政府主動申報的辦法,經省級文化、財政主管部門審核,並報省級人民政府同意後上報,經專家委員會評審,由文化部、財政部批准確定。創建示範項目評定採取地方文化行政部門主動申報的辦法,經省級文化、財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上報,經專家委員會評審,由文化部、財政部批准確定。
示範區創建工作不是評選,而是推動工作的重要抓手。創建週期為兩年,主要程序包括申報、評審、確定、驗收、公示、命名和授牌。每批每省申報創建示範區候選名額不超過2個,申報創建示範項目候選名額不超過4個。列入資格名單的創建單位在專家委員會指導下開展示範區(項目)創建工作,兩年後,文化部組織專家委員根據《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範區(項目)驗收標準》,對各個創建單位進行審查驗收。驗收合格後將最終名單在媒體公示七天。驗收不合格的取消命名和授牌。
對示範區(項目)將建立動態管理機制。文化部、財政部將定期對已命名的示範區(項目)按照與時俱進修訂的創建和驗收標準進行復查,對後續工作不力、在一定期限內經整改達不到標準和要求的示範區(項目)予以摘牌,撤銷其示範區(項目)資格。
問:各地在申報創建示範區(項目)過程中,應注意把握哪些關鍵環節?
答:示範區(項目)創建工作是推動地方政府充分履行公共服務職能、加強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抓手。在申報創建過程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在組織申報過程中,各省要充分調動地級市人民政府的積極性,在省內形成競爭機制,好中選優,形成示範效應和影響;
二是各申報單位在申報前要參照創建標準,充分摸底調查,了解本地區目前制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關鍵問題,厘清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思路和方向;
三是各級文化部門要規劃先行,明確優先順序和重點任務,制定詳細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規劃,針對突出問題拿出解決方案,要有時間表和路線圖,專人負責,專項推進。
四是創建過程中,要與制度設計研究工作緊密結合,在專家的指導下,組建本省的理論研究隊伍,結合實踐開展課題研究,提出有針對性的制度設計方案,形成具體研究成果。
問:我們注意到示範區評審驗收工作主要由專家委員會為主承擔,請問是基於哪些考慮?
答:示範區創建工作引入國際通行的第三方工作機制,由專家委員會為主承擔評審、檢查、驗收工作,同時邀請發改委、財政部、國家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國家體育總局等部門有關同志參加評審,主要目的是確保示範區創建工作的公開、公正、公平。專家委員會是按照“三三制”原則建立的,由高校科研機構的知名專家學者、文化行政官員、公共文化機構負責人三部分組成,形成理論研究者、政府決策者與實踐工作者優勢互補、共同協作的工作機制。為保證公開、公正、公平,我們在評審過程中,一是建立科學規範的評審制度,制定較為嚴密的《評審規則》;二是參與評審的專家和有關部門人員定期輪換,實施動態管理;三是實行末位淘汰制,最終結果按照無記名投票産生;四是結果向社會公示,將群眾反饋作為重要因素考慮。
問:示範區創建標準中特別強調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制度設計研究緊密結合,請介紹一下這方面情況。
答: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要實現全面、深入、可持續發展,必須緊密結合實踐,開展制度設計研究工作,對涉及全局的、重大的戰略問題進行有針對性的研究,提出政策建議和具體方案,解決經費長效保障機制、人才隊伍建設、管理體制機制創新、資源共建共享等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開展制度設計研究是示範區(項目)創建工作的重要內容,也是示範區(項目)驗收的前提條件。示範區(項目)要承擔課題研究任務,成為課題研究的實踐基地,深化推動課題研究,使之具有實踐性和可操作性。課題研究要緊密結合示範區創建工作進行,為示範區(項目)創建工作提供理論指導和政策支持,推動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科學發展。因此,各地在開展示範區創建工作過程中,一定要在專家的指導幫助下,積極開展制度設計研究,有針對性地研究解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從中總結經驗,上升到規律,達到“決策參考,指導實踐,推動立法”的目的,使制度設計研究具備實踐基礎和可操作性,推動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在科學理論指導下實現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