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月25日從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為保障“鎮保”、“農保”領取養老金人員的養老待遇水平和基本生活,上海市“鎮保”、“農保”領取養老金人員增加養老金辦法于日前正式出臺。
據介紹,從2011年1月1日起,對2010年底前按上海市“鎮保”相關規定,辦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養老金90元。上海市2003年出臺了“鎮保”制度,同時也建立了正常的“鎮保”養老金增長機制。今年是連續第8年實施“鎮保”養老金增長辦法,全市將有40.14萬“鎮保”領取養老金的人員提高養老待遇水平。這次增加的養老金,從1月31日起通過相關銀行、郵局發給鎮保領取養老金人員。市民如需了解詳細政策規定,可撥打電話12333諮詢。
從2011年1月1日起,對2010年底前按上海市“農保”辦法,辦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的人員增加養老金。各區縣農保養老金增長水平,按照人均月養老金增加45元左右安排。每人每月增加養老金的具體標準由各區、縣人民政府確定,其中,對年齡偏大、月養老金低於364元的人員給予適當傾斜。(記者 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