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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出臺《意見》促學前教育發展解“入園難”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2月19日   來源:河北日報

    河北省政府日前下發《關於大力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要求各級政府把發展學前教育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將學前教育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促進學前教育事業快速健康發展。小區配套幼兒園須“平民化”

    河北省政府在《意見》中指出,建居住小區配套幼兒園要與居住小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未按規定安排配套幼兒園建設的居住小區規劃不予審批。城鎮小區沒有配套幼兒園的,應根據居住區規劃和居住人口規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套建設幼兒園。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作為公共教育資源由當地政府統籌安排,舉辦公辦幼兒園或委託辦成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變小區配套幼兒園的性質和用途。

    同時,各地要積極引導社會力量興辦幼兒園。通過保證合理用地、減免稅費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辦園。積極扶持面向大眾、收費較低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發展。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減免租金、以獎代補、派駐公辦教師等方式,引導和支持民辦幼兒園提供普惠性服務。民辦幼兒園在審批登記、分類定級、評估指導、教師培訓、職稱評定、資格認定、表彰獎勵等方面與公辦幼兒園具有同等地位。公辦幼兒園由政府定價《意見》中明確,各級政府要將學前教育經費列入財政預算。新增教育經費要向學前教育傾斜。財政性學前教育經費未來3年要有明顯提高。省財政廳將會同省教育廳根據實際研究制定公辦幼兒園生均經費標準和生均財政撥款標準,保障公辦幼兒園的經費投入,保證公辦幼兒園教職工工資足額發放。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省級財政設立專項經費,支持農村及貧困地區發展學前教育。

    公辦幼兒園收費實行政府定價管理,根據國家規定和河北省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辦園成本及群眾承受能力,按照非義務教育階段家庭合理分擔教育成本的原則,制定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民辦幼兒園收費實行辦園成本核算、審核、備案和公示制度。(鄧港 郭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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