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為支持各地區加快公共租賃住房建設進度,近日,財政部下達了2011年第一批中央補助公共租賃住房專項資金100億元,要求各地專項用於補助政府組織實施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的開支,包括投資補助、貸款貼息以及政府投資項目的資本金等支出。同時,要求各地對公共租賃住房補助資金實行專項管理、分賬核算,並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加上去年9月份提前下達的2011年中央補助廉租住房專項資金100億元,截至目前,財政部已累計下達2011年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補助資金20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