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工作動態>> 部門信息
 
衛生部今後五年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規劃通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3月29日   來源:衛生部網站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

    為確保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規劃與衛生事業發展規劃相銜接,統籌規劃衛生資源配置,根據《衛生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關於印發<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與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衛規財發〔2004〕474號)規定,經研究,決定啟動2011-2015年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規劃編制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總結本地區配置規劃執行情況,做好與上一週期配置規劃的銜接工作。已核準下達的2009-2011年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規劃中,2011年尚未執行部分納入2011-2015年配置規劃統籌安排。

    二、規劃編制指導思想、原則、內容及格式依照《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09-2011年全國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規劃指導意見>的通知》(衛辦規財發〔2009〕67號)和《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階梯配置指導意見(2009-2011年)>的通知》(衛辦規財發〔2009〕182號)要求執行。

    三、嚴格執行階梯配置政策,加強引導醫療機構配置功能適用、技術適宜、節能環保的乙類大型醫用設備,注重資源共享,杜絕盲目攀比和閒置浪費,滿足科學發展需要。X線電子計算機斷層掃描儀(CT)、醫用磁共振成像設備(MRI)和醫用直線加速器(LA)配置規劃要單列臨床實用型機型,明確規劃數量和配置要求。

    四、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衛生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0〕58號)精神,支持非公立醫療機構按照批准的執業範圍、醫院等級、服務人口數量等,合理配置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規劃要充分考慮本地區非公立醫療機構的發展需要,合理預留空間。

    請各地抓緊組織做好2011-2015年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規劃編制工作,並於5月1日前報送我部研究核準。

    聯絡人:衛生部規劃財務司 李軍

    聯絡電話:010-68792666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相關鏈結
· 衛生部關於指定58個食品添加劑産品標準的公告
· 衛生部調研組到醫改聯絡點北京密雲調研指導工作
· 衛生部印發醫療衛生機構醫學裝備管理辦法的通知
· 衛生部就放射性核素碘-131健康相關知識答問
· 衛生部專家蘇旭:我國境內公眾仍無需採取防護措施
· 衛生部通知開展重點地方病防治規劃終期考評工作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