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印發《工程建設領域施工預防
坍塌事故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委辦函〔2011〕19號
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鐵道部、水利部、電監會、國務院南水北調委員會辦公室: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深化“安全生産年”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11〕11號)和全國安全生産電視電話會議、全國安全生産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工程建設領域建築施工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研究決定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建築施工預防坍塌事故專項整治工作。現將《工程建設領域建築施工預防坍塌事故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聯絡人及電話:韓泓,64464001、64464005(傳真)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工程建設領域建築施工預防坍塌事故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深化“安全生産年”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11〕11號)和全國安全生産電視電話會議、全國安全生産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強化工程建設領域建築施工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重點解決建築施工坍塌事故多發、頻發的問題,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經研究,決定自2011年3月至12月在房屋與市政工程建設、鐵路工程建設、公路工程建設、電力工程建設和水利工程建設等領域開展預防坍塌事故專項整治(以下簡稱專項整治)工作。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以《安全生産法》、《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産管理條例》、《安全生産許可證條例》等有關安全生産法律法規和標準為依據,以落實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為重點,以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責任和落實防範措施為手段,以遏制工程建設領域建築施工坍塌事故為目標,集中整治,突出重點,夯實基礎,促進建築業安全生産形勢的穩定好轉。
二、整治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進一步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監管力度,促進工程建設各方主體責任的落實,完善安全生産管理體系,推進施工現場安全生産標準化建設,著重解決工程建設領域建築施工安全監督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狠抓隱患排查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提高建築施工安全生産的總體水平,有效預防高大模板支撐體系、起重機械、橋梁、隧道、深基坑、高邊坡等施工坍塌事故,堅決遏制建築施工坍塌事故特別是較大事故上升勢頭,努力實現2011年度建築業坍塌事故死亡人數下降幅度不低於3%,較大事故起數下降幅度不低於3.5%的目標。
三、專項整治重點和部門職責分工
(一)房屋與市政工程建設:由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組織實施,以預防建築施工高大模板支撐體系坍塌和基坑坍塌等為重點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二)鐵路工程建設:由鐵道部負責組織實施,以預防地質條件複雜地區的隧道和橋梁坍塌等為重點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三)公路工程建設:由交通運輸部負責組織實施,以預防地質條件複雜地區的高速公路橋梁和隧道坍塌等為重點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四)水利工程建設:由水利部和國務院南水北調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以預防水利工程隧洞、基坑、圍堰、邊坡坍塌和起重機械、腳手架坍塌等為重點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五)電力工程建設:由電監會負責組織實施,以預防坍塌、機械傷害、高處墜落等為重點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四、主要任務和措施
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任務和措施:
(一)依法落實施工、建設、設計、監理等工程建設各方主體責任,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監督管理,健全完善機構,配足監管人員,完善規章制度,健全機制體系,細化安全措施,落實各級責任。
(二)編制完善的總體施工方案以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等專項施工方案,落實各項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加大安全投入,按要求足額提取安全生産費用,加強對施工重點部位和重點環節危險源的檢查,發現並及時排查治理隱患。
(三)通過專項整治,不符合安全生産條件的施工現場得到限期整改。在重大隱患未排除,不能確保施工安全時,責令作業人員立即撤離危險區域或暫時停止施工。對整改不合格的,由有關職能部門進行處罰,並暫扣或吊銷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産許可證,直至降低或吊銷相關施工資質。
(四)開展以“施工現場達標升級”為主要內容的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創建活動,加強班組安全建設和安全生産規範化管理,建立完善“責任落實、基礎紮實、投入到位、管理規範”的企業安全生産保障體系,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五)督促工程建設施工責任主體,嚴格按照安全生産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強化建築施工管理和安全技能培訓教育,不斷增強各級管理人員特別是企業法定代表人、工程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員的安全管理能力,以及農民工的安全意識。建築施工“三類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嚴格考核、持證上崗,其他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合格後上崗作業。要依據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組織現場施工活動,提高事故預防、應急處置和逃生自救能力。
(六)強化建築施工安全技術管理。開發研製和推廣應用新型、高效、實用的安全監控、監測技術、預警設備和管理系統,如在大型起重機械上安裝安全監控管理系統,在隧道施工中應用成熟的預防坍塌的監測、預報技術和監控裝置等,提高技術裝備水平,增強安全技術監管能力。
五、工作進度安排
專項整治工作總體上分四個階段進行。
部署啟動階段:4月份,研究制定專項整治方案,部署有關工作。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根據本行業工程建設的特點,研究制定具體的專項整治方案,並部署實施。
自查自糾階段:5至9月份,具體實施。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將專項整治方案及有關要求貫徹落實到工程建設各有關責任主體單位和地方相關部門,開展自查自糾。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應加強分類指導、監督檢查。
檢查督導階段:10至11月中旬,組織督查和抽查。對重點地區、重點企業和重點工程進行抽查和督查,發現存在突出問題和重大隱患的,要責令企業整改,並嚴肅處理。
總結分析階段:11月下旬至12月份,總結分析,歸納評估。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對已開展的工作進行分析、研究,全面總結、評估,形成階段性成果。同時,研究提出繼續深化完善的意見和建議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開展專項整治是繼續深化“安全生産年”活動的重要舉措。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精心安排,週密部署。要結合本行業(領域)工程建設的實際,制訂切實可行的實施工作方案,明確工作重點、步驟、要求和保障措施,認真組織實施;要注意及時掌握工作動態,定期分析、研究有關情況和問題,並適時將各階段工作進展情況和年末專項整治工作總結評估報告報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安全監管總局及各省級安全監管局要加強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加強與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的協調聯動,做好督促落實等有關工作。
(二)突出重點,重在治本。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依據本行業(領域)工程建設的特點、緊緊抓住施工坍塌事故易發、多發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節,重點突破,標本兼治,重在治本,抓出成效。要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既要抓住汛期、事故多發期等重點時段,以及重點工程的重點部位、重要設施、關鍵裝備和關鍵崗位,也要注重日常安全監管和監督檢查,兼顧其他作業場所和崗位,做到深入細緻、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努力遏制坍塌事故的發生。
(三)強化監督,嚴格考核。為確保專項整治工作的進度和質量,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適時組織對重點地區、重點企業和重點工程進行監督檢查,採取巡檢、抽檢、互檢等方式進行逐級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和隱患,限期整改,跟蹤落實,有效抵制施工現場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行為,消除事故隱患。對因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特別是引發事故的,要依法嚴厲查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四)統籌協調,有序推進。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企業要將專項整治工作與繼續深化“安全生産年”活動,加強基礎建設,加強責任落實,加強依法監督,深化安全生産“三項行動”和“三項建設”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要與日常安全管理,健全制度,完善標準,推進安全生産長效機制建設有機結合起來,統一部署,統籌兼顧,相互促進,有序推進。
(五)加強溝通,做好宣傳。專項整治涉及多個部門和許多方面的工作,且相互關聯。在專項整治期間,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應在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的基礎上,對一些共性的、傾向性的問題加強信息溝通,相互配合,共同研究,形成合力。同時,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和網絡等各種媒體,廣泛宣傳專項整治工作的目標、內容和要求,以及階段性工作成效,加強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力度,宣傳先進典型,曝光落後單位,形成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