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農業部部長韓長賦主持召開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全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會議指出,“十一五”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堅持把“三農”工作作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斷完善強農惠農政策,加大“三農”投入力度,在各地區各部門和億萬農民群眾的共同努力下,農業和農村經濟克服嚴重自然災害影響和國際金融危機衝擊,實現了持續穩定發展,圓滿完成了“十一五”規劃確定的主要目標和任務,為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提供了重要支持。
會議強調,“十二五”是大有可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十七屆五中全會對“十二五”農業農村發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對“十二五”農業農村發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級農業部門要緊緊圍繞在工業化、城鎮化深入發展中同步推進農業現代化的重大任務,紮實工作,開拓創新,努力開創“十二五”加快現代農業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新局面。
《規劃》編制工作從2010年5月開始啟動,今年全國“兩會”結束後進一步加快了編制進程。《規劃》指出,推進“十二五”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統籌城鄉發展方略,以推進農業科學發展為主題,以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為主線,以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和農民持續較快增收為目標,著力強化政策、科技、裝備、人才和體制支撐,著力夯實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基礎,顯著提高農業現代化水平、新農村建設水平和農民生活水平,為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規劃》提出了“十二五”時期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總體目標是,糧食等主要農産品綜合生産能力穩步提高;現代農業建設取得階段性明顯進展,有條件的地區率先基本實現農業現代化;農民收入大幅提高,農民生活更加殷實,新農村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城鄉發展更加協調。主要任務包括七個方面:鞏固提高糧食綜合生産能力、大幅提升農業科學技術和物質裝備水平、調整優化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努力促進農民持續較快增收、大力發展農業農村公共服務、完善創新農業農村發展體制機制和加強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提出在區域上進一步細化東北平原、黃淮海平原、長江流域等主産區“七區二十三帶”,加快構建農業戰略新格局。同時,對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産品加工業、農墾經濟等5大産業發展進行了佈局安排。按照鞏固基礎、提升能力、保障發展的建設思路,提出了高標準農田、“菜籃子”産品供應能力等六個方面建設重點。《規劃》還從強化多元投入、加強農業補貼補助力度、完善農業獎補機制等8個方面提出了重點措施。
會議要求,《規劃》修改後儘快印發實施;同時要加快其他專項規劃的編制進程,使總體規劃與專項規劃有機銜接,互相支撐。做好《規劃》任務分解落實的各項準備工作,確保《規劃》落實。採取多種形式宣傳《規劃》,讓社會了解《規劃》內容,不斷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注農業、支持“三農”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