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通知
要求進一步規範家電以舊換新工作
截至2011年4月21日,家電以舊換新累計拉動全國家電消費突破1700億元。位進一步做好家電以舊換新工作,商務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近日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家電以舊換新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完善家電以舊換新管理制度,切實加強監督管理工作,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
通知提出中標回收企業應在回收舊家電45日內將舊家電交至拆解處理企業,逾期未交的,不予兌付運費補貼;取消具有回收和拆解雙重資質企業的回收資質;中標回收企業應將回收的舊家電與回收憑證按時、同步交至拆解處理企業。通知要求中標企業銷售網點兌付消費者補貼資金時,應在銷售發票上加蓋“已享受家電以舊換新補貼”的印章;個人和單位享受家電以舊換新政策購買新家電後,如提出退貨申請,需先行退還領取的補貼資金;中標回收企業憑證使用量未達到領取量85%的,不得領用新憑證;拆解處理企業要在5月底前建立廢舊家電進、出、拆解全程的實時視頻監控系統,並接入當地環境保護部門視頻監控系統,實現24小時監控。 通知指出,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採取切實有力措施,加強對家電以舊換新中標銷售企業、回收企業的監督管理,嚴格規範企業操作行為,嚴禁中標銷售企業和駐店廠商人員向消費者兜售舊家電,嚴禁中標回收企業倒賣、虛開回收憑證,嚴禁中標回收企業倒賣舊家電、嚴禁中標回收企業將舊家電回流市場,嚴禁企業將享受以舊換新政策所購新家電轉手銷售牟利。通知還要求建立關聯審查機制,每月對舊家電、回收憑證和企業網點進行抽查,抽查率不低於10%。
通知指出各地環境保護部門要落實對拆解處理企業的監管責任,嚴禁拆解處理企業倒賣舊家電、將舊家電回流市場,嚴格監控關鍵拆解産物的去向,防止環境污染。各地財政部門要加大對財政補貼資金的監管力度,保障財政資金安全。
通知還要求各地商務主管部門會同財政、環境保護等部門自4月15日起,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家電以舊換新專項檢查行為,對中標銷售企業銷售新家電是否真實,廢舊家電是否按要求全部拆解等內容進行檢查。對企業違規行為要及時處罰,根據情節輕重採取限期整改、沒收企業履約保證金、暫停開展家電以舊換新業務、追回財政補貼資金等措施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於企業盜用客戶信息、虛開發票和回收憑證、錄入虛假信息騙取補貼、將舊家電回流市場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取消其參與家電以舊換新企業資格,並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懲處。對出現騙補等嚴重違規行為所在的地方行政主管部門,予以通報批評,並視情況扣減家電以舊換新中央財政負擔比例和核減中央對地方家電以舊換新工作經費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