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汶川特大地震發生三年來,在黨中央和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銀監會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堅持服務大局,大力弘揚偉大抗震救災精神,引領銀行業金融機構以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傾力投入抗震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工作,千方百計加大災區信貸支持力度,全力以赴保障災後金融服務,抗震救災和恢復重建成效顯著。
科學部署救災,千方百計恢復災後金融服務。地震發生後,積極通過“帳篷銀行”、“流動銀行”、“汽車銀行”等方式緊急營業,建立特殊業務處理措施,恢復資金匯劃系統,確保了受災群眾及時辦理挂失、轉賬和提取現金,確保了財政救災資金和救災部隊用款的及時劃撥。截至2011年3月末,銀行業金融機構已經完成了毀損網點重建任務的88.6%。同時,銀監會還積極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北川縣、青川縣等極重災區新設了部分分支機構,發起設立了村鎮銀行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災後金融服務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顯著提高,部分地區已恢復到、甚至優於震前水平。
科學制定政策,全力支持抗震救災和恢復重建工作。銀監會充分發揮銀行業監管服務作用,主動全程參與制定《國務院關於支持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見》,加大對相關部委的協調力度,爭取支持災區金融機構和金融服務的相關政策,積極採取措施支持災後恢復重建,改善災區金融服務,減輕災區群眾負擔。在市場準入上,增加災區設立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指標,放寬設立異地分支機構的政策限制,按照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簡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支持布設簡易服務網點。截至2011年3月末,中外資銀行相繼在地震災區新設分支機構35家、新型農村金融機構21家。免收了10個極重災區縣(市)和41個重災縣(市、區)地方法人銀行機構和全國性銀行機構在該縣(市、區)設立的分支機構的銀行業機構監管費和業務監管費。在貸款政策上,對災前已經發放、災後不能按期償還的各項貸款及時做好展期安排,實行在一定期限內不催收催繳、不罰息、不作為不良記錄、不影響其繼續獲得受災地區其他信貸支持的“四不”政策。截至2011年3月末,享受“四不政策”的個人客戶和法人客戶分別為37.2萬戶和1703戶,金額分別為98.5億元和245.6億元。在資金支持上,會同人民銀行根據災區信用社情況採取特殊政策兌付專項票據。截至2011年3月末,地震災區農村信用社專項中央銀行票據兌付已基本完成,共獲准兌付74.7億元,增強了災後農村信用社資金實力。在呆賬核銷上,協調推動放寬了呆賬核銷條件和權限。截至2011年3月末,地震災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共減免因災形成不良貸款44.9億元,核銷因災形成不良貸款12.3億元,減輕災後群眾債務負擔。在稅收優惠上,推動免徵了農村信用社所得稅。對四川、甘肅、陜西、重慶、雲南和寧夏等6省汶川地震災區農村信用社免徵5年企業所得稅。此外,銀監會還要求農村信用社省聯社對災區農村信用社減免管理費,銀行業協會適當減免受災嚴重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繳納的會費,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捐贈款綠色通道,減免捐贈款手續費等等。
加大信貸投入,助推災後恢復重建和經濟發展。一是突出支持基礎設施建設。按照災後恢復重建規劃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堅持恢復功能與發展提高相結合,加大對重大項目、重點企業、災區支柱産業以及水、電、道路、通訊、學校、醫院等受損公共設施的信貸支持力度。截至2011年3月末,災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災後恢復重建授信總額6569.3億元,累計發放貸款5216.4億元。其中,累計發放基礎設施貸款1512.9億元、産業重建貸款1307.6億元、城鎮建設貸款872億元、涉農貸款1035.7億元、公共服務貸款124.8億元。二是突出支持災後農房重建。截至2011年3月末,災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累計向89.6萬戶符合貸款條件農戶發放住房重建貸款194.7億元,其中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累計發放183.2億元,佔94.1%。同時,累計向24.6萬困難農戶發放農房恢復重建貸款48.3億元。三是突出支持城鎮住房重建。截至2011年3月末,災後銀行業金融機構累計向122.6萬戶發放城鄉住房貸款700.7億元。四是突出支持中小企業恢復生産。截至2011年3月末,災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向4.8萬戶小企業累計發放災後恢復重建貸款429億元;累計向1.2萬戶發放下崗再就業貸款5.1億元。
發揚傳統美德,精心組織對口支援重建。據不完全統計,銀監會系統職工共捐款516萬元,黨員交納特殊黨費2370萬元,銀行業金融機構捐款9億多元,同時還共同倡議全國農村合作金融系統開展對口支援活動。截至目前,全國農村合作金融機構通過各種途徑向三省地震災區援助資金3.29億元,資金已經全部到賬。其中,隨當地政府援助災區三省資金1.5億元,對口援助災區三省資金1.8億元。此外,銀監會還將農村信用社管理費結余的1000萬元全部撥付損失嚴重的受災地區農村信用社。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下階段,銀監會將繼續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督促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緊緊圍繞恢復重建工作規劃目標,把信貸支持重點逐步轉向發展産業、擴大就業、扶貧幫困等,加大信貸投入力度,力促災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推動實現跨越式發展。一是在信貸政策上,繼續對受災地區實施傾斜。二是在産業發展上,加大扶持産業和薄弱環節支持。三是在風險防控上,重點強化信貸風險管理。四是在網點重建上,加快重建工作進度。五是在信用環境上,著力打造良好誠信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