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和規範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要求,日前,陜西省出臺了《關於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對全省範圍內的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進行專項治理。此次專項治理活動從5月中旬開始,2011年底結束。
據了解,此次專項治理的範圍包括,各級黨政機關及其所屬行政單位、各級黨委和政府直屬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各級人大機關、政協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實施方案》所稱公務用車是指用於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分為省部級幹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
本次專項治理針對的是超編制配備使用公務用車,超標準配備使用公務用車,違反規定換車、借車,攤派款項購車,豪華裝飾公務用車,公車私用等違規現象。此外,《方案》還對違規車輛的認定,違規車輛的處理,越野車的管理,下撥和贈送車輛的管理,有關責任人的處理等做出了明確規定。